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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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2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2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04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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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9月5日、9月6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关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欣荣混合(LOF)2023年中期报告的更正公告
2023年8月29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官网披露了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欣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中期报告,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一、《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中“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部分内容。
二、《嘉实欣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嘉实瑞熙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中“§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后)”中的“6.4.7.10实收基金”、“§7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中的“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部分内容。
具体细节请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官网披露的信息为准。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