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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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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2日、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即将届满,现将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166亿股,占买入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1.88%,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6%。上述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即 2022 年 9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日、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等公告。

  二、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如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和出售等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做变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

  四、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号:08*****432)、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 2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号:08*****823)。截止 2023 年 8月 30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详见下表:

  ■

  (注)以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611,212,627股为计算基数。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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