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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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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
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34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收到第二轮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第二轮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

  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基于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国家能源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厂外补给水管道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8,532,700元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国家能源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厂外补给水管道材料采购合同》,公司履行了签订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订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5日及2023年8月1日,公司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宏股份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东宏股份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和《东宏股份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2023-046、2023-047)。

  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为获得博兴公司2×1000MW新建工程厂外补给水管道材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提供上述材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并签订合同。

  标的名称:国家能源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厂外补给水管道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18,532,700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边乐永

  3、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东王文村(广青路治超检测站院内)

  5、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持股50%,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山东鲁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山东拓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

  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

  工程:国家能源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

  施工场地: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厂外供水管线施工现场

  3、合同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价格(含税)为118,532,700元(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伍拾叁万贰仟柒佰元整)

  4、交付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开始供货,供货期为9个月,具体供货根据施工进度满足招标人要求。

  交付方式:将所有管道管件运至招标人指定的施工区域,主要施工区域以买方要求为准。

  5、合同时效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6、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双方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7、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水利水务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国家能源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厂外补给水管道材料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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