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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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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3年1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3]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4,534,326股新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2023-001),2023年3月资金足额募集,发行成功。

  2、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进展: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项目已经建成,已投料试生产,目前产品正在客户送样检测认证中,并积极邀请客户验厂;另外年产7.5万吨项目建设也正按计划顺利推进,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的《关于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建成试生产的公告》(2023-027)。

  3、增资宜宾锂宝进展:公司已完成对宜宾锂宝49,000万元增资工作,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宜宾锂宝增资工作的公告》(2023-002);现公司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宜宾锂宝21.68%的股权。

  4、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23年7月14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5)。

  5、对外投资情况:

  为抢抓国家“双碳”战略及磷酸铁锂规模扩张机遇和宜宾市新能源动力电池大发展红利,充分发挥公司磷铁等资源及技术优势卡位产能扩张,不断补充完善公司新能源锂电产业链,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在宜宾市南溪区成立新公司投资建设10万吨/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2023-037)。全资子公司宜宾天程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完成工商注册,目前正在推进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6、重要合作协议情况:

  为持续推进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涉足动力电池循环产业,助推宜宾市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绿色循环。公司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9日共同签署了《宜宾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就宜宾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与格林美签署建设宜宾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23-049)。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3年8月15日,因个人原因,公司董事李水荣先生、李彩娥女士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因个人原因,公司监事吴妙琴女士于向公司监事会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李水荣先生、李彩娥女士、吴妙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2023-057)。

  2023年6月8日,公司副总裁李剑伟先生因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副总裁职务,辞职后,李剑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2023-048)。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在关联董事梁鹂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97,200.00万元,新增预计关联融资租赁交易金额 5,000.00 万元,合计新增202,200.00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派生分立新设化工企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将化工产业分立成一家独立法人公司昭通天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进行运营管理。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派生分立新设化工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对投资建设昌能煤矿进行调整的议案》

  同意昌能煤矿30万吨/年整合技改工程项目建设延迟至2024年6月正式投入试生产;总投资概算由65,809.05万元调整为70,711.58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投资建设昌能煤矿进行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梁鹂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3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情况

  1、公司2023年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09,777.00万元,2023年1-7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42,086.00万元,实际发生额度占预计金额的45.87%。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3年度租赁预计金额718.00万元,2023年1-7月累计发生245.12万元,实际发生额度占预计金额的34.14%,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对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其中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97,200.00万元,新增预计关联融资租赁交易金额 5,000.00 万元,合计新增202,200.00万元。

  1、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 197,200.00万元,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新增预计关联融资租赁5,000.00万元。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拟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租赁期限5年。

  (2)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金额:5000万人民币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5年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融资租赁”)

  法定代表人:章欣;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三江汇海融资租赁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二)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原包装”)

  法定代表人:文毅;注册资本:1,66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13#厂房;主营业务:化工包装及其它各类包装、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燃料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及维修、塑料制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等。

  包装公司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商品的价格。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为公司展开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系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进行的追溯补充确认,公司新增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

  2、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收付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派生分立新设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派生分立新设化工企业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原”)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煤化”)将化工产业分立成一家独立法人公司昭通天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进行运营管理。

  二、分立事项概述

  天力煤化拥有煤炭、化工两个产业。为优化天力煤化现有治理结构,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加强专业化管理,更好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将天力煤化的化工产业分立成一家独立法人公司。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8797249996L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角奎镇

  成立时间:2007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7亿元(柒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祥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碳化钙的生产、销售;氧化钙的生产、销售;煤炭开采、销售等。

  股权结构:云南天原持股100%。

  (二)产业情况

  天力煤化现有化工生产装置和煤矿开采(配套原煤洗选厂)两大相对独立生产产业。

  化工产业:14万吨/年电石、28万吨/年石灰等

  煤炭产业:天力煤化昌能煤矿、许家院煤矿、30万吨/年原煤洗选等

  四、派生分立方案

  (一)新设公司

  以化工产业及关联资产负债权益分立组建独立公司,名称预先登记:“昭通天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依法办理设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原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存续。

  (二)分立范围

  天力煤化公司名下保留煤炭产业,非煤资产划至新设立公司。

  (三)注册资本分立

  1、分立前,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市场管理登记,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2、分立后,派生分立新公司“昭通天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整;续存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保留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整。

  (四)资产、负债、权益分割

  1、分割标准

  分立前属于非煤资产负债权益按实际发生标准由分立后公司承继;无法按实际发生标准划分的按资产百分比进行划分。

  政府往来款项全部由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承继。

  2、具体分割时点(时点:2023年5月31日)

  (1)资产债权债务权益分割

  依据2023年5月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余额进行分割。

  (2)债权债务处理

  依据《公司法》要求,经公告及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分立后两个企业按债权、债务分割方案各自负担自己债权、债务,即分割给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由分立公司负责收回清偿。并分别对公司分立前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五)派生分立后天力新材料规范运作

  (一)新公司基本情况

  派生分立天力新材料制订新企业章程,并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具体登记为:

  公司名称:昭通天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角奎镇

  注册资本:3.5亿元(叁亿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碳化钙的生产、销售;氧化钙的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活性炭及其增碳剂的生产和销售。经营与电石生产相关的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和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

  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宜宾天原集团间接持股100%。

  (二)法人治理结构

  董事会: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3人,由股东委派。

  经理层:企业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董事会聘用或解聘。

  监事:企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

  五、派生分立的必要性

  公司现有化工生产、煤矿开采两大主业,行业政策、管理、专业化要求等方面不一样,生产系统关联性小,分立将有利于公司两个产业发挥生产专业化、职能化优势,促进经营发展。

  六、分立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有利于优化天力煤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产业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投资建设昌能煤矿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昌能煤矿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65,809.08万元建设昌能煤矿30万吨产能,建设周期28个月。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昌能煤矿(简称:昌能煤矿)30万吨/年整合技改工程项目于2021年4月22日取得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工批复。

  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地质因素、监管政策以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现拟对昌能煤矿的建设周期和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投资建设昌能煤矿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昌能煤矿30万吨/年整合技改工程项目建设延迟至2024年6月;新增概算投资4,902.50万元,总投资由原65,809.08万元调整为70,711.58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调整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调整的原因

  1、地质因素

  昌能煤矿在复建过程中发现昌能煤矿的地质结构和条件比较复杂,在矿井巷道工程施工中遇断层构造、矿山压力和涌水等地质条件影响,导致施工进度比原计划有所延长。

  2、监管政策调整

  近年来,国家对煤矿的监管政策不断加强,在复建的过程中随着监管要求的提高,建设的标准也需要相应提高,原有的建设方案存在调整,延长了建设工期。

  3、其他因素

  工程建设期间受其他区域煤矿安全事故包括检查在内等的影响,造成煤矿建设临时性非正常停工,煤矿建设工期有所延迟。

  三、调整事项

  (一)建设时间调整

  受多重因素影响,昌能煤矿30万吨/年整合技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比原计划有所滞后,预计将于2024年6月正式投入试生产。

  (二)投资概算调整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受到行业监管标准提升、政策性等外围因素以及复杂的地质条件的影响,建设过程中设备及安全设施投入增大、瓦斯及水害治理、巷道维修工程量增大及工期延迟管理成本等方面投资增加,导致项目2024年6月投入试生产时实际投资将超出概算的情况。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及后期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进行梳理,拟新增概算投资4,902.50万元,总投资由原65,809.08万元调整为70,711.58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昌能煤矿煤炭洗选后属于特低灰特低挥发特高热值特低硫优质无烟煤,属于国家特殊紧缺煤种,也是公司生产电石所必需的碳素原料,煤炭作为公司生产的战略性原料资源,对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稳定原料供给,降低原料波动风险和成本等有着重要作用。昌能煤矿完成建设后,能够确保产业链下游原料供给及成本控制,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议案3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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