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恢复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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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决定从2023年8月31日(含)起,光大阳光稳债收益 12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份额、C 类份额的所有销售机构恢复接受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2)投资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5咨询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参公大集合产品中期报告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计划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参公大集合产品中期报告全文于2023年8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