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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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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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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半年度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1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东化州整县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晟能源公司”)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直流侧容量为88.9493MWp,交流侧容量为71.194MW。项目总投资37,593.42万元,含流动资金266.85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东晟能源公司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直流侧容量为88.9493MWp,交流侧容量为71.194MW,容配比约为1.25,项目总投资37,593.42万元,含流动资金266.85万元。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37,326.57万元,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东晟能源公司增资不超过7,465.32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8,152.80万元(含该项目公司原注册资本687.48万元)。东晟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项目根据屋顶租赁签约情况分批建设,共分9期建设,项目整体工程计划12个月完成,运营期25年。

  该项目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11月9日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容量分别为64MWp、24.95MWp,合计88.95MWp。并于2022年11月9日取得《化州供电局关于〈关于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化州市整县屋地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的请示〉的意见》、2022年12月5日取得《化州供电局关于〈关于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宝圩镇局部、播扬镇局部、那务镇局部24.95MW整县屋地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的请示〉的意见》,同意上述项目接入。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化州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化州市合江镇明星村委会卫生站二楼(信息申报制)。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2年10月9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吉洲。

  6.注册资本:687.48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农作物栽培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

  8.东晟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9.东晟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东晟能源公司聘请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88.9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合江镇、林尘镇、中垌镇、丽岗镇、南盛街道、江湖镇、宝圩镇、播扬镇、那务镇。场地为村镇,地形平坦,周边一至五层楼房较多,本场区工程建设条件较好,适宜本工程建设。

  广东省化州市太阳能资源丰富,项目区域全年总辐射量1377.8kWh/㎡。根据GB/T37526-2019《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初步判定工程场址处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资源丰富(C级),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2.工程建设任务为:本工程组件安装面积43.6954万㎡,为均建设于居民楼屋顶光伏项目,约1926户,每户屋顶配1台逆变器及一套并网计量箱。项目组件拟采用550Wp及以上容量型号,暂按550Wp组件设计,合计安装161726块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

  3.该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232294万kWh,年平均发电量9291.75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44.61小时。考虑系统首年2.0%衰减、之后每年0.55%的衰减,投产后首年理论上网电量为9962.71万kWh,首年理论利用小时数为1120.04小时。

  4.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工程动态投资37,326.57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4,196.39元;工程静态投资36,698.0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4,125.73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530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23%(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2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2.65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881.69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1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玉林市博白县

  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能投”)的全资子公司博白县粤水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白粤水电”)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投资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30MWp,交流侧容量为101.205MW,项目总投资51,855.95万元,含流动资金390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博白粤水电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投资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30MWp,交流侧容量为101.205MW,容配比约为1.1至1.3,项目总投资51,855.95万元,含流动资金390万元。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51,465.95万元,资本金约占20%,粤水电能投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博白粤水电增资不超过10,293.43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11,105.23万元(含该项目公司原注册资本811.80万元)。博白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分别于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7日取得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15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合计备案容量130MW,获得光伏建设指标;2023年4月24日取得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白供电局供电服务中心出具的《玉林博白供电局关于博白县粤水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30MW分布式户用光伏项目接入方案的答复》,经审核同意项目接入广西电网。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博白县粤水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博白县博白镇金地万象城6栋1单元13号铺面3楼。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年2月4日。

  5.法定代表人:曹文祥。

  6.注册资本:811.8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8.博白粤水电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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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博白粤水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博白粤水电聘请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户用分布式光伏(130MW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沙河镇、东平镇、旺茂镇、凤山镇、文地镇、亚山镇、博白镇、三滩镇及宁潭镇等个体屋顶,均紧邻乡镇主干道,交通便利。

  博白县年平均无霜期359天,光热充足,全年日照小时数在1370.6小时以上,博白县年平均水平总辐射量为1361.4kWh/m2,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2019),该场区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太阳能辐射等级为C类地区,适宜建设光伏电站。

  2.项目利用各村户较好闲置混凝土屋顶搭设光伏棚敷设光伏组件,建设规模约130MWp。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组件拟采用550Wp功率及以上单晶组件,该项目暂按550Wp组件设计,总计安装236364块550Wp单晶电池组件。

  3.本项目25年总发电量约为349493.38万kWh,预计首年发电量可达14989.21万kWh,25年平均发电量约13979.74万kWh。

  4.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工程动态投资51,465.9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3,958.91元;工程静态投资50,599.3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3,892.25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207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10%(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71%(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12.72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材料价格上涨等问题,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博白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881.69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2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投资环境发生重大改变,项目面临发电上网困难、不享受原来约定的“照付不议”、电价不能保障、汇率波动、融资困难等问题,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南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洪电力”)。

  一、项目概况

  南洪水电站项目位于老挝中部波里坎赛(Bolikhamxai)省,由拦河坝、发电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等组成,为Ⅳ等小型工程,为引水式电站,装机两台,总装机容量32MW,项目拟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25年(不含建设期3年)。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以下简称“广东水电三局”)负责投资建设。

  南洪水电站项目目前已完成签订项目开发协议(PDA)、可研批准证书、签订电价备忘录、南洪电力注册、项目主体工程的基本设计无异议证书、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CA)主合同等前期工作,签订购售电协议(PPA)、项目建设和商业运营工作未完成,在CA生效日期(2023年6月16日)前未达到生效条件。

  鉴于南洪项目存在当地政策变化、发电上网受限、收益难以保障、融资困难、项目难以推进等问题,且目前没有公司有意向收购南洪项目,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防范相关风险,公司拟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南洪电力。经沟通,南洪电力另一股东老挝NalinniThachaleunxay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同意注销项目公司南洪电力。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的议案》。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洪电力有限公司。

  2.办公地址:老挝万象市,13号南路第23公里,Xaythany县,Phailom村。

  3.成立时间:2018年10月3日。

  4.法定代表人:刘金林。

  5.注册资本:170,482,000,000基普(折算人民币13,806.99万元),实缴注册资本0基普。

  6.经营范围:发展南洪水电站项目(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生产及销售电力)。

  7.股权结构:广东水电三局持有南洪电力95%股权,老挝NalinniThachaleunxay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持有南洪电力5%股权。

  8.财务状况:由于南洪电力注册资本金一直未到位,南洪水电站项目的所有支出通过广东水电三局会计主体进行核算,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三局对南洪水电站项目累计投入575.18万美元,按照期末汇率6.9646折算成人民币为4,005.90万元,广东水电三局会计主体已于2022年期末单项全额计提该项目资产减值损失4,005.90万元,对2023年及以后年度报表无影响。

  三、清算注销情况

  为确保南洪电力清算注销工作公正、合法、合规进行,广东水电三局聘请华尊(老挝)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进行了法律研究,并出具《关于南洪电力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南洪水电站特许经营项目并解散清算公司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南洪电力有限公司之解散清算方案》。

  (一)法律意见

  根据华尊(老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老挝《企业法》和《南洪电力有限公司章程》,当公司全体股东协商一致作出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的,据此解散公司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二)清算注销程序

  1.形成项目公司解散的股东会决议。

  2.员工遣散/安置,以南洪电力自己名义雇佣的员工人数为0名,无需员工安置。

  3.注销投资许可证(终止特许经营协议CA)。

  4.税务注销。

  5.项目公司临时注销/清算:申请公司临时注销、公司指定清算人、公告、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债务回收清偿并分配剩余财产、公告清算结果、申请并取得公司清算完成证明。

  6.项目公司永久注销。

  四、终止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的原因

  由于投资环境发生重大改变,项目面临发电上网困难、不享受原来约定的“照付不议”、电价不能保障、汇率波动、融资困难等问题,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公司拟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南洪电力。

  五、终止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清算注销该项目将有利于降低广东水电三局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1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3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陈鹏飞先生为控股股东派出董事,所以董事陈鹏飞先生对议案八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化州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化州东晟能源有限公司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直流侧容量为88.9493MWp,交流侧容量为71.194MW。项目总投资37,593.42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东化州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五、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博白县粤水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投资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30MWp,交流侧容量为101.205MW,项目总投资51,855.95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

  六、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青海领士建材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青海海东市乐都区44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0元价格收购青海领士建材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由其全资子公司青海增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青海海东市乐都区44MW分散式风电项目,总投资18,210.66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青海领士建材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青海海东市乐都区44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公告》。

  七、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的议案》;

  由于投资环境发生重大改变,项目面临发电上网困难、不享受原来约定的“照付不议”、电价不能保障、汇率波动、融资困难等问题,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南洪电力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老挝南洪水电站项目并清算注销项目公司的公告》。

  八、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华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顶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顶管公司”),顶管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华顶公司出资3,900万元,持股52%;建工控股以财政专项资金出资3,600万元,持股48%。

  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顶公司与建工控股共同投资设立顶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3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三、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1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93号《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向7家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60,678,6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7,989,883.9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797,695.5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6,192,188.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8日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678,61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05号)验证。

  2.2023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88,619.22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8,619.2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专用账户余额46,744.44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专用账户余额50,555.56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专用账户余额0万元。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97,300.00元(均为利息)。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司签署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履行,履行情况良好。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会计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注:本表中“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口径计算,未计算专户利息。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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