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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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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48                 公司简称:陕建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张义光、副董事长毛继东、董事莫勇、独立董事赵嵩正、李小健、杨为乔、郭世辉现场出席会议,董事长张义光主持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和其他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69,294.82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吴纯玺、职工监事刘宗文、监事张永新现场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吴纯玺主持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和其他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69,294.82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69,294.82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计提依据及构成

  (一)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转回2,660.20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42,807.34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6,156.23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74.25万元。

  具体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BT、PPP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含根据流动性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2,935.99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18.77万元。

  具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BT、PPP业务形成的合同资产(含根据流动性列报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9,294.8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四、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核,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69,294.8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1.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于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变更的日期

  《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根据《解释第16号》进行的调整,以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第16号》变更对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

  2.《解释第16号》变更对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

  三、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该准则解释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基于此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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