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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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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合并

  ■

  母公司

  ■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

  注:本表按中山证券母公司口径填写。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杨志茂先生,其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拟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10.44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64,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5616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永湖”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

  3.为优化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51)。2023年8月14日,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登记。

  4.中山证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解除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业务限制的通知》(深证局机构字〔2023〕62号)。深圳证监局同意先行解除中山证券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限制,暂不恢复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准解除部分业务限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6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偿还公司债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信托”)申请借款人民币不超过12亿元,期限不超过26个月,公司以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12%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莞信托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次股权质押办理完毕后,公司质押所持东莞证券的股权比例不会超过所持东莞证券股权比例的50%。

  本议案不属于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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