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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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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生物医药行业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丰富产品管线,持续探索药物的联合治疗,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和储备研发项目的开发,营业收入尚不能覆盖研发费用及其他开支,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公司在创新药物的发现、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等方面皆有源头创新性、突破性进展,现金流情况良好,公司核心管理层及研发团队稳定。随着更多在研产品逐步实现商业化以及已上市产品更多适应症的拓展,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不断提升。

  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同时,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与之相对应的费用支出,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公告编号:临2023-05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报和H股半年报。其中,A股半年报包括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H股半年报包括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和2023中期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3-053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及非执行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

  为完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GANG WANG(王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GANG WANG(王刚)先生具备履行执行董事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对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聘任、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GANG WANG(王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GANG WANG(王刚)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二、非执行董事辞职

  2023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HAI WU(武海)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其他工作安排,HAI WU(武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HAI WU(武海)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HAI WU(武海)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HAI WU(武海)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HAI WU(武海)先生已确认,其于任期内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概无分歧。HAI WU(武海)先生在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HAI WU(武海)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个人简历

  GANG WANG(王刚),男,1957年7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2019年8月29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GANG WANG(王刚)先生于1995年9月获得美国达特茅斯医学院药理学与毒理学博士学位。GANG WANG(王刚)先生于1995年10月至1998年6月,在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担任美国Osiris Therapeutics研究科学家;1999年8月至2003年8月,担任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生物学家;2003年8月至2005年6月,担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助理教授;2005年6月至2017年4月,担任美国FDA资深政策顾问、驻华办公室助理主任、资深审评员及主持检查员等;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CFDA药品审评中心负责合规及检查的首席科学家;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担任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质量部副总裁;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恒润达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ANG WANG(王刚)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票10,000股。GANG WANG(王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3-054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半年度制药及生物制品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13: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16:00前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nfo@junshipharma.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将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3年半年度制药及生物制品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方式、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四)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16:00前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info@junshipharma.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参加此次说明会人员包括:执行董事、总经理NING LI(李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财务总监许宝红先生,董事会秘书陈英格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1058800-1153

  联系邮箱:info@junshipharma.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3-052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13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15,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8,736,673.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26.73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4,515,661,387.50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683,060.77元(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6,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1,697,205.0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02,794.94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759,350,000.00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547,205.06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33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3,984,169,062.83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3,788,114,251.26元,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196,054,811.57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6,054,811.5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70,000,000.00元),首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汇兑损失净额累计人民币43,396,513.03元,首发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6,205,776.93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人民币1,187,610,145.19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人民币210,230,969.54元,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人民币977,379,175.65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42,379,17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835,000,000.00元),再融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汇兑损失净额累计人民币34,630,929.49元,再融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91,823,579.24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汇率使用2023年6月30日美元兑人民币7.2258。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再融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招商银行上海长乐支行余额中包括人民币大额存单44,000.00万元;

  *注2:招商银行上海张江支行余额中包括人民币通知存款104,321.95万元;

  *注3:上海银行南汇支行余额中包括人民币通知存款70,725.5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3年半年度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69,978.6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9,978.6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使用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3,5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19,047.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0年11月16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1年12月16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3年6月30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共人民币107,797.90万元进行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2023年半年度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代码:688180                                公司简称:君实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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