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拓展公司的国际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海内外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和企业形象,公司发行了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4号),于伦敦时间2023年7月6日获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批准,并于伦敦时间2023年7月11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7月7日、7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为打造公司医药板块新基地,公司与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高端医药制剂基地项目招引落地协议书》,由公司及其间接控股子公司E-TONG CHEMICAL CO.,LIMITED共同在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设立项目公司杭州永太手心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投资永太科技高端医药制剂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11.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2023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印度中央药品标准管理局(Central Drugs Standard Control Organisation)卫生和家庭福利部(Ministry of Health & Family Welfare)关于原料药磷酸西格列汀的注册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浙江永太氟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签署了《技术转让合同》,受让其拥有的含氟冷却介质(氟化液)系列产品的制备技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5、为满足上海市轨道交通12号线西延伸项目建设需要,上海永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被征收,根据与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动迁安置办公室签署的《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058.6825万元和人民币6,018.008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6、浙江永太手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拟使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风险提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具有必要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碳酸锂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4、业务授权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使公司面临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的结果,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4、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为特别决议,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15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02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30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3年9月20日14:30(星期三)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30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