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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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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5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的公告

  ■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是现任董事和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的董事、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4.8万元(含税)。

  2、在公司和子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报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五、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5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和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3年9月14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

  注:

  1、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9月14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资料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孟少锋先生、孟繁龙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所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资料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再升先生、祝福冬先生、贺树人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再升先生、祝福冬先生、贺树人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发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并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资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的考核制度,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焰文(签字):

  高香林(签字):

  刘  勇(签字):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4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孟少锋先生、孟繁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1.01关于提名宋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关于提名傅天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关于提名孟少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关于提名孟繁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再升先生、祝福冬先生、贺树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王再升先生、祝福冬先生、贺树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法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2.01关于提名王再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关于提名祝福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关于提名贺树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是现任董事和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的人员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孟少锋先生、孟繁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4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现拟向股东大会提名康如喜先生、杨芙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1.01关于提名康如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关于提名杨芙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4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孟少锋先生、孟繁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再升先生、祝福冬先生、贺树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再升先生、祝福冬先生、贺树人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勇先生、高香林先生、李焰文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勇先生、高香林先生、李焰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朝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1988年至1989年任杭州汽轮机厂研究所工程师;1990 年至 1995年任深圳沙湾宏远电子厂(港资)厂长;1995年至1997年任宁波松乐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7年至2008年就职于东莞三友电器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999年至2009年,任深圳市三友联电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1年至2011年,历任深圳市三友继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至 2013年,任东莞顺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2008年,任深圳市盛海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2018年,任东莞昊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至 2009年,任东莞市卓之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至2018年,任上海万佳执行董事。2008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三友联众,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朝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00,0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7,2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6%。宋朝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傅天年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1988年至1993年,任杭州汽轮机厂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 1997年,任深圳市松乐继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2008年,任东莞三友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三友联众,并担任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天年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280,0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4,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傅天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孟少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1 年至 2008年任柯尼卡美能商用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品管课长。2009年加入公司并担任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少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孟少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孟繁龙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1999 年至2008 年,历任东莞三友电器有限公司采购部长、IT 部长。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采购及 IT 部长、东莞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东莞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繁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孟繁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再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任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5年至2017年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7年至2022年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2022年至2023年任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目前兼任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再升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再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祝福冬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财务会计系,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师,广东地税纳税服务专家志愿者,东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东莞市科技评审专家,东莞市质量评审专家。1988年至1994年任华东地质学院(现东华理工大学)经管系教师,1994年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曾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工会主席,现任农工党东莞理工学院支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目前兼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祝福冬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祝福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贺树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1987年至 1996年,任益阳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副股长;1996年至2007年,任荣文灯饰(东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至 2012年,任东莞市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至 2020年,任东莞威雅利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至今,任深圳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多种执业资格。

  贺树人先生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贺树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4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康如喜先生、杨芙蓉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康如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 年任利进纸品(香港)有限公司 IQC(进料检验)主管;2000年至2001年,任科德电子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任东莞万佳继电器有限公司品管课课长;2004 年至2012年任东莞市顺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理。2012 年加入公司,任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第六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如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4,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康如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杨芙蓉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至1998年,任广东创信集团职采购员;1998年至 2000年个体经营户;2000年至2008年任东莞三友电器有限公司采购课长。2008年加入公司,任供应链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供应链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芙蓉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杨芙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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