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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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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07                                      公司简称:酒钢宏兴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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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3]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或“本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6号规定,对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追溯调整了对比数据。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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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25.95%,主要系本期现汇和承兑回款比例变化及客户预付货款较期初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75.22%,主要系本期货币政策影响现汇和承兑回款比例变化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2.64%,主要系应收战略客户钢材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06.60%,主要系支付的期货保证金增加;

  5.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24.26%,主要系转增固定资产影响所致;

  6.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28.79%,主要系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增加影响;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92.23%,主要系采购进口设备款增加;

  8.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64.56%,主要系市场形势影响预收货款减少;

  9.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74.14%,主要因本期支付了期初包含的应付上年年终奖,以及缴纳了2022年缓缴的公积金、社保等;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45.64%,主要因偿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64.56%,主要系期末预收货款减少进而影响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12.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51.86%,主要系新增中长期项目贷款所致;

  13.租赁负债较期初减少53.83%,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29.56%,主要系转回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对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15.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市场经济形势影响,钢材销售同比销量减少、价格降低共同影响所致;

  16.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一是钢材产销量减少,二是公司采取一系列成本费用压降措施,钢材综合单位成本下降所致;

  17.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利用LPR下浮有利因素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降低贷款利率,同时提升短期闲置资金收益率影响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的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钢材销售量价齐降影响;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的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增加,以及支付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金等增加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的原因说明:根据公司整体资金运营及投资支出情况,补充资金所致。

  公司2023年上半年详细数据及变动说明,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2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榆钢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昕昊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昕昊达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会议还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公司2023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2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月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2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榆钢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关于向昕昊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以“统借统还”模式向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3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利率与公司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保持一致,各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1.向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3.3亿元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钢公司”)超低排等改造项目的资金周转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同意由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后,按照“统借统还”方式向榆钢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3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保持一致,榆钢公司以同等利率按月向公司支付利息,同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2.向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4亿元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昕昊达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同意由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后,按照“统借统还”方式向昕昊达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5年,昕昊达公司以同等利率按月向公司支付利息,同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郭家庄1号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17,244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制品加工、销售;冶金炉料生产、销售(以上凭许可证有限期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施工;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转让;园林绿化;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种植、养殖(不含种子、种苗、种畜禽);硫酸铵(化肥)、压缩、液化气体产品(氧、氮、氩)、焦化副产品(焦油、粗苯、硫磺);烧结副产品(脱硫石膏/脱硫灰)生产、销售;煤炭、石灰石、生石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3.76亿元;负债总额89.69亿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4.10亿元;负债总额92.22亿元。

  2.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曲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67,7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选矿;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22亿元;负债总额3.68亿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1.64亿元;负债总额5.02亿元。

  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所提供借款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于解决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榆钢公司、昕昊达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的融资成本,且借款人以其自有资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榆钢公司、昕昊达公司提供借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25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昕昊达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昕昊达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向昕昊达公司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昕昊达公司以其同等金额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昕昊达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昕昊达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期限为3年,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含)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同等金额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曲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67,7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选矿;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22亿元;负债总额3.68亿元;净资产6.54亿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1.64亿元;负债总额5.02亿元;净资产6.62亿元。

  无其他影响昕昊达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昕昊达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金融机构为其办理业务的担保条件,确保融资渠道畅通和提高筹资效率,由公司为昕昊达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4亿元(含),期限为3年,并由被担保人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昕昊达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同意公司对其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期限为3年、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含)的融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昕昊达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可保障其融资业务顺利开展,且昕昊达公司以其相同金额的房产、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公司担保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此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昕昊达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除因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外(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3.26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2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杜昕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决定聘任张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此次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利军女士和副总经理陈毅琳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赵利军女士、陈毅琳先生因工作调整,分别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暂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止本公告日,赵利军女士和陈毅琳先生均不持有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有价证券。

  公司及董事会对赵利军女士和陈毅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磊: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检修工程部主任、党委副书记;张掖市民乐县委副书记(挂职)等职务,现聘为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2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2022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将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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