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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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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7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获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23年8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上述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股权激励事项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原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359,247股;2023年1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2022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11人、解锁数量为13,042,347股的解锁事宜;2023年2月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4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3)2023年3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27名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合计为13,909,890股。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3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4)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64,954股。2023年5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

  上述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3-06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董事毕文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董事刘延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韩方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毛志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胡汉杰董事长现场主持会议,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年上半年经营总结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2023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整体呈回升态势,但受经济内生动力尚未修复、货运市场不振等影响,市场需求整体有所恢复,但程度有限。公司上半年中重卡销售11.2万辆,同比增长31.75%;实现营业收入330.15亿元,同比增加44.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01亿元,同比增加135.87%。

  2023 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继续锚定战略目标,聚焦领航主线,狠抓产品和营销力提升,坚持创新和变革双轮驱动,持续打造转型发展核心优势,大力推进五大领域攻坚,以能力跃迁提升助推企业发展跃迁进步。

  (二)2023年股权投资计划年中调整方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根据原计划项目进展和新增项目需求,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年中调整,投资方向主要围绕新能源、智能车及后市场等。

  (三)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年中调整方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及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年中调整,做好经营发展统筹。

  (四)关于子公司土地房屋征收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土地房屋征收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六)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3、由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胡汉杰、吴碧磊、张国华、毕文权、李红建和刘延昌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该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七)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八)2023年内部审计半年度工作报告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2023年上半年,公司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资监管、上市监管等对内部审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风险导向,科学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落实落细审计体系能力建设,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并重,持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促进业务单位体系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九)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33,855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637,332,330股变更至4,636,998,475股,注册资本由4,637,332,330元变更至4,636,998,475元。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申请择期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三)《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听取《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汇报》《董事会授权执行情况汇报》《公司战略规划落实情况汇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3-07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土地房屋征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征收事项概述

  1、因政府旧城区改建需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拟由马山街道办事处对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解放有限”)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马圩七号桥31号的相关房屋及土地进行征收(以下简称“本次征收事项”)。

  经双方协商,解放有限拟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本次征收事项共获得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2.44亿元。

  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土地房屋征收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征收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解放有限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将签署协议。

  3、本次征收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徐光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11014031035C

  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16号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未发现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为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2、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且具备履约能力。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本次征收事项涉及的相关房屋及土地(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为解放有限位于滨湖区马山街道马圩七号桥31号的房屋及土地,建筑面积为39148.58m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5418.10m2,登记用途为工业。该批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2、本次征收事项标的资产账面原值合计7,588.79万元、已折旧摊销合计3,919.87万元、账面价值合计3,668.92万元。根据评估机构评估,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3,027.16万元,与交易价格差额为政府搬迁补偿及奖励款项。

  3、标的资产历史沿革:本次征收土地房屋为原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锡柴汽车厂厂区,该厂于1993年6月成立。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改装、车辆改装、改装车等。

  4、无锡金博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针对本次征收采用重置成本法结合成新进行评估,其中:房屋评估采用成本法,土地评估采用基准地价法,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时点为2022年10月11日。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征收部门):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乙方(被征收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2、标的资产:乙方位于滨湖区马山街道马圩七号桥31号的房屋及土地,建筑面积为39148.58m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5418.10m2。

  3、资产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及土地进行评估,经无锡市滨湖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评估价为11580.8264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446.3378万元。

  4、补偿奖励款:考虑到乙方为配合政府对闲置用地企业关停并转工作的支持,为配合政府征收提前解决员工安置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费及搬迁等因素,给予补偿补贴及奖励款项共计11,336.2936万元。

  5、补偿金额和付款期限:上述各项补偿费用合计总额24363.4578万元。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补偿款24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补偿款7300万元;2024年6月30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补偿款 7300万元;甲方在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两证注销后,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将余款7363.4578万元一次性付给乙方。

  6、其他约定:(1)搬迁所必须缴纳的各类税费,由乙方全额自行承担。(2)乙方须保证被征收地块内房屋及土地无抵押等第三方权益的记载,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搬离房屋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相应经评估折算的资产,破坏造成的资产、房屋价值损失,甲方有权在补偿款中扣除。(3)权利人(乙方)自愿放弃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委托征收部门在房屋拆除后,代理申请土地、房屋不动产权利证明的注销登记。(4)乙方腾地交房后,该地块若涉及土壤修复问题,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令第42号)处理。(5)若甲方支付乙方补偿款超过约定期限,则从滞纳之日的十五日后,每逾期一日,按照本期应付款额的0.1%赔偿。在甲方依约履行的前提下,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配合甲方注销两证,从约定之日十五日后,每逾期一日,按总补偿款的0.05%赔偿。

  7、违约责任:征收当事人对本协议产生纠纷的,可以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涉及本次征收事项的其他安排

  本次征收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所得款项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本次征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属于政府规划,因旧城区改造而被征收土地和房屋,属于被动性交易,公司应配合推进此项工作,预计不会影响公司及解放有限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征收事项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2.08亿元,最终取得收益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土地房屋征收事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而被政府征收,属于被动性交易事项;本次征收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评估报告;

  5、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3-07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修订的原因及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拟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将由4,637,332,330股变更为4,636,998,47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637,332,330元变更为人民币4,636,998,475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

  《公司章程》作出上述修改后,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3-06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855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0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4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3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1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合计319人,授予数量4098.77万股,授予价格7.54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2月5日。

  (七)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2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合计33人,授予数量372.16万股,授予价格6.38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月10日。

  (九)2022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9月16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8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二)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2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三)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4月24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四)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五)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由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855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72%。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参与了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和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回购价格应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6.39元/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的按6.3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初步预计为2,133,333.45元(未计算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33,855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637,332,330股减少至4,636,998,475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应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855股。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855股。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律师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结论性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将对本次回购注销进行审议。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等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3-06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影响公司利润7,080.4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因素,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减值准备3,562.2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减值准备3,518.2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7,080.49万元,影响公司 2023年度利润7,080.4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合理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3-06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延军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855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子公司土地房屋征收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土地房屋征收的公告》。

  3、监事会认为:本次土地房屋征收事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而被政府征收,属于被动性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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