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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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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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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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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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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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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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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担保金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67.01亿元,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基于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0%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联营公司和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联营公司分别净增加担保额度为600亿元、180亿元、90亿元和3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范围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净增加额、担保余额情况如下,被担保人明细及其相关信息请见附表1。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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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67.01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18.29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38%、57.9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三、期后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半年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新增对外担保24.88亿元。期后新增对外担保情况详见附表2。

  四、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常州万方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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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期后(2023年半年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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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3-05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新城控股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1155          公司简称:新城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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