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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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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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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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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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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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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6,000.00万元(含56,000.00万元),即发行不超过560.00万张(含 560.00万张)债券。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现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6亿元。2023年7月13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报告日,公司正在办理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发行事宜。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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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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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孙振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各项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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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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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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