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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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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7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8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成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同意杨扬先生、盛华平先生、白力先生、李晔先生、王义礼先生、赵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岩先生、何青先生、刘承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激励基金机制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激励基金机制调整的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7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8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闻剑林先生、谢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认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两名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同意闻剑林先生、谢鑫先生成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另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1名职工监事。

  闻剑林先生和谢鑫先生的个人简历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7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朱岩先生、何青先生、刘承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岩先生简历

  朱岩,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清华经管医疗管理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清华经济管理学院先进信息技术商业应用实验室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授,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会主席等。

  朱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与持有金融街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岩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不是证券分析师。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何青先生简历

  何青,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教授,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独立董事,渤海汇金证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外部董事、天津光电聚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筹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博士后、副教授,天津一汽夏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何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与持有金融街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青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不是证券分析师。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承韪先生简历

  刘承韪,男,1977年出生,民建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Randle Edwards Fellow。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美国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电影智库法律专家,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武汉、西安、长沙、大连等数十家仲裁委委员和仲裁员,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长城汇理公司(H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美法学所所长等。

  刘承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与持有金融街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承韪先生不是证券分析师。刘承韪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7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闻剑林先生、谢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如下:

  一、监事候选人闻剑林先生简历

  闻剑林,男,中共党员,1970年出生,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经理,北京金融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闻剑林先生不存在以下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一情形: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闻剑林先生不存在以下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任一情形: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闻剑林先生现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金融街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闻剑林先生未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监事候选人谢鑫先生简历

  谢鑫,男,中共党员,1982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金融街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岗位。

  谢鑫先生不存在以下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一情形: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谢鑫先生不存在以下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任一情形: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谢鑫先生现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金融街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鑫先生未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激励基金机制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激励基金机制调整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01年,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在公司建立激励制度的议案》,该激励机制在公司过去22年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积极的作用。随着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房地产行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公司自身经营管理同样面临新的形势,原有激励机制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将实施业绩薪酬双对标的激励机制,拟对公司激励基金机制进行调整和完善。具体如下:

  1.鉴于公司将实施业绩薪酬双对标的激励机制,根据经营业绩和市场对标情况确定年度激励基金中公司出资部分的提取金额,建议取消激励基金中公司出资部分不超过上一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的提取比例限制。

  2.公司结合上市房地产企业管理层绩效奖金发放方式以及公司持续经营管理要求,建议将公司激励基金冻结期调整为当年发放80%,次年发放20%,并取消个人出资相关规定。

  3.该议案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激励基金委员会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周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9月1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上述提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监事2人,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2项议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3日、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5日下午13:30~14:40,14:4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下午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3.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陈思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会议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如表一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会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3年月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街”)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扬先生、盛华平先生、白力先生、李晔先生、王义礼先生、赵鹏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文件,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第十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其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经事前取得被提名人同意。

  2、经审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岩先生、何青先生、刘承韪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文件,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与持有金融街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金融街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其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小舟张巍朱岩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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