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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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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64                                公司简称:中国海防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3-04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9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传利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料,对其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结算、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传利、周利生、马晓民、张仁茹、田路、王松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3-04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9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万旭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对该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料,对其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结算、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2023-04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8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中国海防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传利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军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娜、刘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q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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