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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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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无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上午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至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吴红平

  董事会秘书:姜荣生

  财务总监:宋慧

  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2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至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莉、孙慧敏

  电话:010-68241688

  邮箱:dshbgs@cw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在翠微大厦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颜巍因退休原因于2023年8月8日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宁海永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莉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9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海永:男,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10年起历任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中电科(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任中电科(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述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莉:女,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03年起历任本公司物流管理部文员、主办、审计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北京翠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债券代码:188895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孙莉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孙莉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孙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翠微大厦A座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邮箱:dshbgs@cwjt.com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莉:女,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03年起历任本公司物流管理部文员、主办、审计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北京翠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大厦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3年9月14日下午17:00。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及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报备文件: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25

  债券代码:188895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北京市委、海淀区委关于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一章总则

  第2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章党的委员会

  第98条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公司纪委”)。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配备一名主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第99条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市区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或者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2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第五章党的组织

  第98条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配备一名主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以及一名专职纪委书记。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委员必须落实党委决定。

  第99条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党委主要职权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宣传党的理论,监督、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市区决策部署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向董事会推荐提名人选,或者对董事会提名的人员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履行好党管人才职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100条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落实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市区决策部署和落实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公司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党委通过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等,明确党委会议事的原则、范围、议题、方法和纪律、落实与监督,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形成党委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体制机制。

  第101条公司应当为各级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基础保障,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修订后原章节条款的序号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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