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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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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电池铝箔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快速切入新能源电池铝箔赛道,加快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产出高品质电池铝箔,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新的转型升级奠定基础,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3,739.22万元变更使用用途,用于新项目“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2、锁定优质铝土矿资源,打造海外铝土矿氧化铝一体化项目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境外孙公司收购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份暨铝土矿投资的公告》。境外孙公司收购 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份,从而间接取得三家矿业子公司的控制权,对应三个铝土矿的采矿权。矿区总占地面积合计约 3 万公顷,总勘探面积达25.90万公顷。同时为进一步增加公司在铝行业的资源保障度和大宗原材料的供给能力,为公司下游铝电解、高纯铝产业提供更加稳定和优质的原材料,公司计划投资 15.56 亿美元在印尼规划建设 200 万吨氧化铝生产线,分两期建设,从而形成海外氧化铝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200万吨氧化铝(一期)项目的公告》。

  3、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获得IATF16949质量体系符合性证明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收到TUV SUD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颁发的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证明(Letter of Conformance),IATF登记注册号:0471741-LoC。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章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曾超林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66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15: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素君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65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超林主持,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款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为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比表》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有关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6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6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166,557,991股。根据发行结果,天山铝业向2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63,358,77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5.9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959,999,995.9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481,132.08 元(不含税)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959,518,863.82元。截至2020年12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11001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下属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展新材”)和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靖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银行开设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天铝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璜塘支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附件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监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注:截至 2021 年 7 月 8 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2523629、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0820188000283248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截至2023年5月5日,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12010100101020664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四方和五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59,502,825.95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10234号)鉴证。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有25.95元预先投入未置换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此决议使用 1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公司分别于2023 年6月1日、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17日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6,000.00万元人民币及99,000.00万元人民币全额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不存在节余的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基于谨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快速切入新能源电池铝箔赛道,加快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产出高品质电池铝箔,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新的转型升级奠定基础,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3,739.22万元变更使用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92,4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92,346万元,流动资金96,47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629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截止2023年6月30日,“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累计投入17,901.62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6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9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比表》。

  3、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相关信息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3),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良李晓海

  联系电话:0993-2908993

  传真:0993-2908993

  电子邮箱:002532@xjtsly.net

  (三)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天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X,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X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X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X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X,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X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X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X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日期: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2023年9月21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天山铝业”(代码:002532)股票股,拟参加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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