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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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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69                   公司简称:致远互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合计转增37,461,264股。公司以2023年6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4,728,947。

  2、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为429,492股,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15,158,439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5,158,439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结合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登记情况,拟对《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鉴于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致远互联”)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49.39元,募集资金总额950,757,5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11,45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40,646,046.4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5日已经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5日出具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82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4,732,037.03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6,930,136.27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801,900.76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86,556,870.30元,其中定期存款余额人民币145,000,000.00元,活期存款余额人民币141,556,870.3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所有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上表列示的活期存款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存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定期存款人民币145,000,000.00元(账号:72114639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建立单独的资金使用审批流程。2023年度募集资金主要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支付相关项目费用,参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零。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6)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7,851.12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两个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即“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和“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其中,“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20,742.14万元,“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17,108.9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请参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6,051,717.20元(2023年4月11日余额,包含超募资金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2023年6月30日,由于存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定期存款未到期,公司尚未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从超募资金账户转出。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西部创新中心项目”分别涉及研发、营销、服务等多个业务环节,每个环节产生的效益均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共同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因此对于公司所取得的经营效益,难以细分到每一个项目。据此,“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西部创新中心项目”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测算。

  截至2023年6月30日,“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开发项目”、“基于信创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未进行项目效益测算。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半年度软件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13:00-15: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网络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2:00前通过邮件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到公司邮箱(ir@seeyon.com)。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将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3年半年度软件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网络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2:00前通过邮件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到公司邮箱(ir@seeyon.com)。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石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严洁联女士

  独立董事:王志成先生

  董事会秘书:段芳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 话:010-8885 0901

  电子邮箱:ir@seeyon.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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