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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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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1、公司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已于2022年10月27日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并于2022年12月6日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610号)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2-079、2022-087)。

  2、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2,860.354932万元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考虑调减金额保留两位小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8,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5,139.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053)。

  3、公司于2023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1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2023-070)。

  (二)公司重大投资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格莱利增资2,860.354932万元,本次增资对应股权比例为3.3122%,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18、2023-020)。

  (三)公司为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5、2023-037、2023-056)。

  (四)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5、2023-038、2023-056)。

  2、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申请30,000万元授信,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述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进展公告》(2023-061)。

  (五)公司对外捐赠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湖北省刘道玉教育基金会捐赠125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该基金会开展教育公益事业,推动创造教育的实施与普及,奖励富有创造性的优秀人才,推动创造性教育改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2023-041)。

  (六)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月收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指派韩雁光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婉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规章相关规定,现指派颜艳飞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勤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2023-004)。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0]2581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32,715,37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民币19,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3,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已于2020年7月28日支付),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999,988.7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缴存至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15008336747371)。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7,725,537.1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15,930,925.52元,2023年上半年使用31,794,611.63元,2023年上半年使用资金中包括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794,611.6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818,258.33元,与实际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791,040.2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027,218.0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人民币3,031,110.52元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前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481.83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项目建设待支付尾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5008336747371的银行专项账户和从化兆舜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开设了账号为38830188000082456的银行专项账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18日与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481.83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项目建设待支付尾款。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战略调整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80,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30,000吨项目”调整为“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并将“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后募投项目。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自筹资金25,594,543.78元及发行费用3,962,264.15(不含税)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535号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2月3日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

  截至2023年1月10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前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481.83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项目建设待支付尾款。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3年半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2.04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78)。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报告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79)。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5: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金明先生主持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78)。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79)。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上半年,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6,520,366.68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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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方法如下: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3、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对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本公司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2、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应收票据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

  (三)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20,366.68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6,520,366.6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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