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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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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30                                           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出具了审阅意见。

  5.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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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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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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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信有限的一致行动人中信股份持有公司434,311,604股H股,中信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3,961,712股,占比18.45%

  注3:截至2023年6月30日,越秀资本直接持有公司305,155,945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29,673,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间接持有公司125,966,0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6,986,966股,占比8.68%

  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5: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6: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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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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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为境内外企业等客户提供综合投资银行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金融产品代销、投资顾问等综合服务。机构股票经纪业务服务于境内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客户群,为其投资交易中国股票市场以及亚太、美国等海外股票市场,提供包括研究销售、交易执行、股票融资和交易项目推介等各类专业增值服务。金融市场业务主要从事权益产品、固定收益产品及衍生品的交易及做市、外汇交易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另类投资和大宗商品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其他投资账户管理。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本集团还提供托管及研究等服务。

  1.投资银行

  境内股权融资方面,202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A股主承销项目66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1,588.42亿元(现金类及资产类),同比下降3.71%,市场份额23.97%,排名市场第一。股票发行注册制正式实施后,公司完成IPO项目22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330.94亿元,市场份额15.78%,排名市场第一;再融资项目44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1,257.49亿元,市场份额27.76%,排名市场第一,其中现金类定向增发项目27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843.72亿元,市场份额29.55%,排名市场第一。境外股权融资方面,202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20单境外股权项目,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承销规模合计11.13亿美元。其中,香港市场IPO项目6单,承销规模6,841万美元;再融资项目4单,承销规模3.64亿美元,香港市场股权融资业务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在欧洲市场完成GDR项目4单,承销规模2.47亿美元,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三;在东南亚等其他海外市场完成股权融资项目6单,承销规模4.34亿美元。

  公司债务融资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23年上半年共承销债券1,923只,排名同业第一。承销规模合计人民币8,532.11亿元,同比增长1.81%,占全市场承销总规模的6.34%,排名市场第一;占证券公司承销总规模的13.83%,排名同业第一。在中资离岸债券业务方面,公司共完成53单债券发行,合计承销规模11.41亿美元,市场份额3.44%,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结构化及杠杆融资、风险解决方案、跨境流动性管理等多元化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方面,202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A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规模人民币681.25亿元,排名市场第一;完成多单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并购重组交易,包括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完成涉及中国企业全球并购交易规模289.19亿美元,排名市场第一;持续加强全球并购业务开拓,协助荣盛石化引入境外投资者沙特阿美并达成战略合作;协助华新水泥收购阿曼水泥上市公司,服务中国优秀企业出海并购。

  公司新三板业务继续坚持以客户拓展为基础,把握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带来的历史机遇,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覆盖力度。2023年上半年,公司作为新三板主办券商提交7家企业挂牌申请,其中完成挂牌项目6单,已受理处于问询阶段的挂牌项目1单;公司持续督导的挂牌企业共26家,其中13家已进入创新层。

  2.财富管理

  2023年上半年,公司境内财富管理聚焦精细化客户经营,优化组织架构,强化机构的赋能与引领职能。打造多元化专家队伍,创新财富管理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涵盖“人-家-企-社”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客户数量累计超1,350万户;托管客户资产规模保持人民币10万亿级,较2022年增长7%。其中,人民币200万元以上资产财富客户数量超16万户,资产规模达人民币1.8万亿元。公司及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代理股票基金交易总额合计人民币18.2万亿元,较2022年同期实现正增长。

  公司境外财富管理加快全球化布局,正式推出新加坡财富管理平台,扩大国际化服务半径与服务内涵,更好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全球资产配置和交易服务。通过“客户经理+投资顾问”的服务模式,加强高净值客户服务,加速财富管理深化转型。2023年上半年,境外高净值客户规模增加,财富管理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8%。

  3.机构股票经纪业务

  公司境内机构股票经纪业务主要覆盖服务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私募基金、银行理财子公司、QFI、WFOE等境内外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司继续保持在境内机构经纪业务中的整体领先地位。其中,QFI交易客户数量增长到279家,居市场首位;重点私募基金开户率达62.21%。探索一二级市场的联动,与市场股权投资机构及金融同业等财富管理机构加深多维度的合作。

  公司境外机构股票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在亚太地区继续保持领先。进一步布局全球业务,打通境内外业态差异,搭建一体化的全球股票机构经纪业务平台。从现金服务拓展至资产服务,从单一业务驱动转型为多方协同驱动,为全球客户提供差异化、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4.金融市场

  场外衍生品业务不断深化产品创新,完善业务布局,丰富应用场景,整体保持结构均衡、交易能力突出、收益稳定的态势;柜台产品进一步丰富标的覆盖和产品结构;做市业务持续排名市场前列,首批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境外股权衍生品业务为客户提供跨时区的全球市场一站式投资交易服务,成为首批香港交易所“港币-人民币双柜台模式”做市商。固定收益业务充分发挥客户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境内外布局,扩大客户覆盖和服务网络。固定收益业务不断丰富盈利模式,提升产品设计及交易服务的综合能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利率产品销售规模连续多年同业第一。股票自营业务坚持聚焦上市公司基本面,同时强化自上而下的宏观策略研究对投资组合风格及行业配置的驱动,更着眼于降低组合波动及增强抵御外部宏观因素冲击的能力,继续加大非方向性投资布局,强化业务协同优势,提高抗风险能力。融资业务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经营宗旨,根据全面注册制要求更新系统及合同,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和效率,份额保持领先;融券业务顺利完成全面注册制下交易机制改革落地工作,策略应用场景持续丰富;股票质押业务增速市场领先,资产质量进一步提升;境外孖展业务规模稳步增长,产品服务工具和展业区域逐步扩充。另类投资业务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快策略研发,调整策略配置,丰富策略种类,有效分散风险,取得较高的超额收益。大宗商品业务持续做好产业客户风险管理和金融机构资产配置服务,以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系统支持和综合性金融服务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以成为国内产业客户大宗商品价格风险综合解决方案的主要服务商、国内外商品衍生品市场的一流交易商和做市商为目标,客户市场覆盖广度和客户服务深度进一步加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5.资产管理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养老业务规模保持平稳,社保及基本养老长期业绩优良;机构业务积极协同公司内部资源,深耕重点区域,持续丰富产品谱系,充分发挥账户化定制能力和投研交易能力,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零售业务持续完善渠道布局和营销体系建设,香港资管平台成功发行两只公募基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合计人民币15,011.45亿元,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741.72亿元、8,821.64亿元、2,448.09亿元。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养老业务、公募大集合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份额约14.74%,排名行业第一。

  在2023年上半年公募基金发行市场遇冷的背景下,华夏基金权益基金中长期业绩仍表现优秀,ETF规模和绝对增量保持行业龙头地位,产品发行数量保持行业第一,持续打造个人养老品牌范本,引领公募REITs行业发展;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各项领先技术应用高效赋能业务发展,整体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华夏基金本部管理资产规模人民币18,016.65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人民币12,526.33亿元;机构及国际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5,490.33亿元。

  6.托管

  公司依托服务ETF基金产品的领先优势,加强与公募基金客户在重点产品上的合作深度。优化私募行业重要客户服务模式,加大公司资源投入,满足关键区域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上半年公司着力提升运营服务效率,实施多项运营业务创新。针对私募证券类产品提供T+0估值服务;托管经纪总合作模式上线百家证券、期货经纪商;强化资方客户服务,推出ARGOS基金投研配置平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托管和基金运营外包服务业务继续实现增长,由公司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存续产品数量14,967只,提供基金运营外包服务的存续产品数量16,013只。

  7.股权投资

  中信证券投资重点关注具有较强增长潜力、具有领先产品技术优势的企业,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优质龙头企业投资力度,通过协同效应对被投企业进行赋能,稳步在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先进智造和医疗健康等领域进行投资布局。

  作为公司募集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台,金石投资在募资端持续发挥自身优势,2023年上半年完成新基金备案人民币30亿元。金石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发展,持续关注并投资于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的企业。

  金石投资全资子公司中信金石基金自2014年设立中国境内首只类REITs不动产基金,至报告期末,累计设立不动产私募基金共计约人民币309.82亿元,累计管理规模在国内不动产基金排名前列。

  8.研究

  2023年上半年,公司向全球投资者提供专业、前瞻、全面的研究服务,同时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并服务各业务线客户。2023年上半年,公司共发布报告5,215篇,研究观点获中央媒体和专业媒体的广泛报道,其中向欧洲、美国、亚太等市场提供国际化报告1,149篇,较2022年同期翻倍,在国际市场打造全球视野、扎根本土的中信研究品牌。研究业务拥有报告、公众号、小程序、门户网站、投研魔方等丰富的产品体系,提供路演、调研、公司交流、会议论坛、电话会议等多样的投研服务。研究领域全面,共设置12个总量和产业研究团队,覆盖上市公司超2,000家,并与各领域优秀企业建立研究和业务合作。线下论坛活动超50场次,成功举办了“行情接力赛”春季策略会、“乘风破浪时”中期策略会、“创投新生态”股权投资论坛等大型活动,提升了公司的社会声誉度和市场影响力。

  9.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董事会后,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主持。

  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作为公司监事,本人在此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报告的内容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决议事项一致。)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该报告的内容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决议事项一致。)

  二、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中期合规报告》《2023年中期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3年中期风险偏好管理报告》及《关于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稽核报告》,对该等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5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0日、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执行董事杨明辉先生,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张健华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和H股版本,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编制。其中,A股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中期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二、2023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2023年中期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四、2023年中期风险偏好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关于修订《2023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关于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预审通过。

  八、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本次董事会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健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青(主席)、张佑君、张麟、史青春、张健华。

  此外,本次会议还审阅了一项非表决事项:公司新产品新业务评估开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5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A股配股及H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A股原股东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新股,并已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3月4日成功完成A股和H股配股工作。

  其中,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552,021,6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3元,收到原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2,395,672,337.35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22,353,672,337.35元;扣减其它应付未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人民币1,552,021,645.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0,766,174,086.58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月27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1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341,749,15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1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6,038,707,568.85元,按上市当日(即2022年3月4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89,179,196.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5,976,454,116.99元,折合人民币4,838,776,311.2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折合人民币341,749,155.00元,新增资本公积折合人民币4,497,027,156.28元。上述H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3月4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41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按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138,627,395.57元,使用H股募集资金合计港币5,977,146,066.03元,其中H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按资金使用时点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37,273,729.96元(本报告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包含发行相关费用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3年6月30日,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5,806,874.56元,其中包括A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净收入、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H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港币496.26元,按2023年6月30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57.54元,为H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88,741,932.78元;在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港币11,429.54元,按2023年6月30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10,537.8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1月2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A股募集资金,并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存放和使用H股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A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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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经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将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归集至开户行与公司位处同一办公楼的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对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此后的资金使用将全部由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公司已于2023年1月11日与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H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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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及实际发行结果,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

  用于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用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013,935.1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014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已于2022年4月13日实施完毕。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暂时闲置A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暂时闲置A股配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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