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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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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 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5元,共计募集资金44,13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0,137.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42.7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49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原因系尚有47.20万元发行费用暂未用募集资金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2023年4月3日与泰隆银行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将围绕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产业开展生产工艺研究、产品创新研究,积累原始创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聚集和培养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行业产品设计、开发带头人。

  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主要聚集和培养高级市场营销人才,围绕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产业,进行市场调研,为公司拓展新的产品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助力公司持续增长。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2023 年 1-6 月公司计提减值损失-2,090.83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502.1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588.7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3 年 1-6 月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 -2,090.83 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090.83 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090.83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已就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做出充分的说明,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概述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6 日、2023 年 5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 4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以锁定汇率、锁定成本为原则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锁定的汇率与客户的报价相结合,达到规避经营风险的目的。现将有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大幅波动,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计,2023 年 1-6 月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浮动亏损约1,691.5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其中公司尚未完成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浮动亏损约1,494.7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交割日即期价格与锁定价格存在差异,尚未完成交割的远期结售汇预计损益金额会随外汇市场情况变化而发生波动。

  此外,本年度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走高,2023年1-6月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业务产生的汇兑收益金额合计约1,709.55万元人民币。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和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根据海外业务情况,参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情况,及时采取进一步行动,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中列示的所有数据均未经审计。

  2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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