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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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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45)、华夏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83)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8月30日起,本公司新增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创新新材,代码:60036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创新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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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3年8月28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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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9月4日为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3年9月4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基金境外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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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3年8月31日解除限售,全部解除限售份额为125,000,000份,其中场内解除限售份额为117,500,000份,场外解除限售份额为7,500,000份。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2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40%。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325,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5%。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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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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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1、本次解除锁定的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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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解除锁定后剩余锁定份额情况

  无。

  三、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2023年8月2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786元,相较于发行价格涨幅为11.00%。根据《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3年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49,600,249.29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为2.51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3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为:

  49,600,249.29/(2.510×500,000,000)=3.95%。

  2、投资人在2023年8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3年8月29日收盘价2.786元/份,该投资者的2023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为:

  49,600,249.29/(2.786×500,000,000)=3.56%。

  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

  ①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②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估价报告所载的2023年租金预测收入及本基金发行时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预测可供分配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假设予以计算而得,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③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涉及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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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全文于2023年8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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