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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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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美国子公司与美国 DLA代表的美国 HHS就iHealth 试剂盒产品于当地时间 2022 年 11 月22日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价税合计金额为190,800,000美元(含运费)。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合同已履行完毕。

  2、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484,594,772股,扣除公司回购的13,602,781股,以470,991,9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1,177,479,977.50元。

  3、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0.87元/股调整至8.44元/股。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83元/股调整至3.40元/股。董事会决定合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729,250 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2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97,000份。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毅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核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797,10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999,996.9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630,702.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369,29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41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国信宾水道支行于2021年3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于2021年6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054.32万元,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296.1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募投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为了顺利开展业务,将照护服务项目的使用安排明确如下:“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项下的子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2.09亿元,其中由发行人直接使用资金额0.40亿元,用于天津照护服务开展及研发投入;由发行人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使用资金1.69亿元,用于北京及其他地区的照护服务投入及研发投入。截至报告期末,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已设立完成。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推动在更多城市建设“共同照护”中心、服务更多的糖尿病患者的计划,公司增加天津爱健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为公司新产品研发类项目,由于医疗器械类产品研发、测试及注册时间较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能够为公司未来丰富血糖监测相关产品、完善血糖管理方案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537.79万元,此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469号)。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1,537.79万元,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七天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方式存放,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按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营业务长远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新一代智能测温仪项目”与“智能紫外空气消毒机研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85.85万元变更用于投入“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9.00元/股(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408,1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20%;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204,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0%。回购股份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其余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高于3亿元人民币,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由于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管理层认为股价已经偏离了公司基本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良性发展,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其余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第七条与《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9.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其余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依法对相应部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9.00元/股(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408,1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20%;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204,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0%。

  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回购方案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时间范围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其余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即可,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由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新增额度主要用于投资高评级主权债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本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合标的进行投资,并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本次调整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1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凯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与证券投资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含)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为12个月,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与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由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新增额度主要用于投资高评级主权债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本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合标的进行投资,并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本次调整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证券投资的目的

  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本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合标的进行投资,并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指债券投资、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决策与执行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和投资标的、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金融资产投资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周期、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产生一定的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可能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审慎选择投资品种,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可能规避风险的发生。

  (3)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资质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审慎、科学的论证,为决策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

  (4)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决策权限、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切实执行有关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进行跟踪证券投资的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合理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证券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良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调整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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