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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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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8                                公司简称:苏豪弘业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苏豪弘业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3-056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金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审核程序、记载内容进行了充分了解,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8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议案2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豪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1.1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168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5-52262530、025-52278488

  传真:025-52278488

  邮箱:hyzqb@artall.com

  联系人:郑艳、曹橙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5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唐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现董事会提名唐震女士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唐震女士在董事会提名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唐震女士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58)。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唐震简历:

  唐震:1976年10月生,河海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美国理海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任访问学者。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江苏省企业国际化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江苏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会副会长,老挝国家工商联投资顾问,中国MBA发展论坛“双创金牌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合格评估专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题、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水利部公益性行业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企业咨询项目多项,参与科研和咨询项目十余项。在国内外发表SSCI、SCI、CSSCI、新华文摘转载、人大复印转载等论文50余篇,出版8本著作。

  唐震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7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担保金额7,978.86万元,截至7月31日,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合计4703.7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租赁”)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持有其23.33%的股权。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苏豪租赁2023年计划启用授信总额6亿元以内,并需要股东单位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为支持苏豪租赁业务发展及相应的授信需求,公司拟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苏豪租赁的银行综合授信与其大股东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总额度在任意时点不超过1.40亿元。为其提供担保的额度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苏豪租赁将就其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紫金农商行、广州银行的授信,签订相应的授信/借款等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见后文)。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为苏豪租赁提供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公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金融城二期A4栋23层

  法定代表人:赵伟雄

  注册资: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营医疗器械Ⅱ类、Ⅲ类(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联关系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5.67%的股权,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9.33%的股权,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1.67%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23.33%的股权。

  因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苏豪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注:苏豪租赁分别于2022年12月和2023年2月与农业银行签订5,000万元和7,000万元两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目前由其大股东苏豪投资集团提供100%全额担保,现拟变更担保方式,由苏豪投资和苏豪弘业按照76.67%和23.33%的比例提供担保,苏豪弘业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166.50万元、1,633.10万元,担保金额小计2,799.6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苏豪租赁自成立以来,经营较为稳健,根据其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分析,其资产规模不断提升,营收及利润保持增长。苏豪租赁业务区域主要面向江苏省内,主要客户为江苏省内国有平台公司下属的实体企业,业务类型包括传统的自来水、污处理设备项目及新能源相关的光伏、充电桩等新能源项目。截至2023年7月末,苏豪租赁杠杆倍数为2.34倍,处于同行业倍数较低水平。

  此次为苏豪租赁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其业务发展从而为公司带来稳健的投资收益。苏豪租赁经营较为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且苏豪租赁提供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苏豪租赁大股东苏豪投资集团与公司按照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本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苏豪租赁大股东苏豪投资集团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本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且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28亿元,其中: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8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5%;为参股公司苏豪租赁提供担保总额为1.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3%。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549.85万元,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17,846.06万元,为参股公司苏豪租赁担保余额4,703.79万元,担保余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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