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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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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3-02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2号楼一楼贵宾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董事8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董事7名, 公司独立董事蔡再生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刘海颖女士代为出席并授权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3年半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胡宏春先生、曾玮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3-02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2号楼一楼贵宾厅召开。应到3位监事,实到3位监事。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查公司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3-02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度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为71,700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龙头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在13,700万元人民币以内。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龙头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头进出口”)向中国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提供担保10,000万元,期限 3 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龙头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湘路345号1316-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294112501

  注册资本:6,7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8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冯世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及其对销贸易;针棉织品、纺织装饰品、纺织原辅料(除棉花收购)、染化料、纺织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文教用品、橡塑制品、家具、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室内装饰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劳保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龙头进出口100%股权

  “龙头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6,929万元,负债总额40,8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069万元,2022年利润总额3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81万元,资产负债率87.07%。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2,828万元,负债总额36,7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109万元,2023年利润总额1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0万元,资产负债率85.74%。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

  保证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龙头进出口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91.28   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9.74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65,710.6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94.28%。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担保。

  五、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证券简称:龙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2日(星期五) 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5日(星期五) 至09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tdsh@shanghaidrago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22日 上午 10:00-11: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2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倪国华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慧

  独立董事:刘海颖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22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5日(星期五) 至09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tdsh@shanghaidrago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徐琳

  电话:021-63159108

  邮箱: ltdsh@shanghaidrago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3-02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报告期,公司依据“针织品”、“家用纺织品”、“服装服饰”进行品牌分类统计,同一商品大类无法细分(本公告牵涉内容统计口径相同,以下不再重复),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实体门店情况

  ■

  ■

  2、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报告期按销售模式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630             公司简称:龙头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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