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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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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2020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1.4本公司不就本报告期间的利润进行分配,亦未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释义

  本摘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三、公司基本情况

  3.1  公司简介

  ■

  3.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财富》和《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公司锚定“中国最优秀的以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发展愿景,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和财富规划的产品及服务,着力推动养老产业、健康产业的发展,做强、做稳资产管理业务,助力寿险主业发展。

  新华保险已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为个人客户及机构客户提供全面的寿险产品及服务,并通过下属的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管理和运用保险资金。2011年,新华保险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同步上市。

  3.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

  1.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比较期数据已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重述,本公司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追溯调整保险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选择不追溯调整投资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下同。

  

  ■

  ■

  ■

  注:

  1.“-”为金额少于50万元,下同。

  2.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保户质押贷款构成保险合同负债的组成部分,不再作为投资资产处理,其产生的利息同样不计入投资收益。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和2022年上半年投资收益相关数据按上述要求进行重述,下同。

  3.年化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2。

  4.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

  3.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股东84,390家,其中A股股东84,103家,H股股东287家。

  ■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60,503,3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数量已经减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3.5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不适用。

  3.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  业务情况

  4.1.1 保险业务

  2023年上半年,随着我国宏观稳经济政策协同发力,生产需求与市场销售稳步恢复,居民风险保障与财富规划需求持续释放,人身险行业积极提升产品供给与服务能力,深化价值创造、生态构建与融合发展,保险业务较快发展。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转守为攻”的工作总基调, 加快推进转型发展,长期期交势头强劲,续期基盘稳固,业务品质企稳向好,新业务价值大幅提升,总保费规模稳中有进。

  业务规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078.51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338.59亿元,同比增长14.8%;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174.82亿元,同比增长42.9%;续期保费715.52亿元,同比增长1.9%。

  内含价值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内含价值2,664.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上半年新业务价值24.74亿元,同比增长17.1%。

  业务结构

  公司聚焦期交业务发展,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截至2023年6月30日,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为51.6%,较上年同期提升10.1个百分点;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为66.3%,规模基盘稳固。传统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总体长期险首年保费的97.3%,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业务品质

  2023年上半年,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89.2%,同比提升4.9个百分点;25个月继续率为79.0%,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 2023年1-6月退保率为1.1%,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 ,下同 。

  1、按渠道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个人寿险业务

  ①个险渠道

  2023 年上半年,个险渠道聚焦价值, 加快实施以长年期、 保障型产品为核心的业务转型和以绩优建设为核心的队伍转型,全面加强渠道基础管理,完善渠道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设施,新单业务触底反弹,绩优建设卓有成效,人均产能翻倍增长。

  截至2023年 6 月 30 日,个险渠道实现保费收入 692.11 亿元,同比下降 0.5%,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 79.40 亿元,同比增长 6.6%。 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 17.1 万人,月均合格人力(1) 3.4 万人;月均合格率(2) 18.6%,同比提升 1.1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 8,103元,同比增长111.0%。

  注:

  1.月均合格人力=(Σ月度合格人力) /报告期月数,其中月度合格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 、当月首年佣金≥800元的营销员人数。

  2.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月均规模人力={Σ[(月初规模人力+月末规模人力)/2]}/报告期月数。

  3.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②银保渠道

  2023 年上半年,银保渠道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加强推动终身寿险、年金险等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不断深化业务的期交化、长期化转型发展,深耕合作渠道,推动主力合作渠道期交业务全面正增长, 队伍和网点产能全面提升。

  截至2023年 6 月 30 日,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 368.30 亿元,同比增长 18.1%,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 95.11 亿元,同比增长 100.0%;续期保费 113.83 亿元,同比增长 18.9%。

  (2)团体保险业务

  团体渠道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业务结构改善渠道效益,推动短期险健康发展,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服务国计民生,落实国家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要求,加大政策性业务推动力度,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团体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8.10亿元,同比下降 1.6%;参与 16 个省市的 36个惠民保项目,覆盖客户150万人;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6.10亿元,同比增长 13.6%;覆盖客户 1,749.6 万人,同比增长 26.3%。

  2、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078.51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传统型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612.50亿元,同比增长81.3%;分红型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60.12亿元,同比减少55.2%;健康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00.40亿元,同比减少6.5%;意外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22亿元,同比减少39.8%。以上各类保险产品保费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造成的新单保费变化。

  3、按机构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56.8%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北京、河南等人口较多或经济较发达区域的10家分公司。

  4、业务品质

  ■

  注:

  1.13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2.25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5、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分红型保险指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业务。

  2023年上半年,原保险合同保险服务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18.3%,其中保险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5%,主要由于健康险保险服务收入同比减少;保险服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1.0%,主要原因是健康险保险服务费用同比增加。

  6、保险合同负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23年上半年,保险合同负债较上年末上升9.0%,其中未到期责任负债较上年末上升9.0%。

  4.1.2资产管理业务

  今年以来,国内经济恢复性复苏,但内生动力不足,需求仍然疲弱。从上半年市场表现看,A股指数涨跌各半,市场从二季度开始走弱,行业上通信、传媒、计算机领跑,延续极致结构性行情。以十年期国债为代表的利率中枢水平整体下行,信用风险隐患依然较大,配置型的优质资产依旧稀缺。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投资资产总额12,591.5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公司始终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审慎控制仓位,根据市场节奏与形势动态调整结构,把握好阶段性、结构性机会。在目前低利率、资产荒环境下,公司基于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一方面通过短久期品种配合长期利率债,有效承接大规模资金配置,缓解资金配置压力,并适度拉长资产端久期;另一方面仍积极寻找优质项目的配置机会,同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截至2023年6月末,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达6,24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5%,其中,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管理规模达5,804亿元,比2022年同期增长1,999亿元,连续3年保持每年增长规模超千亿元。

  公司构建主动管理型的投后管理模式,持续优化投后管理流程,最大限度支持被投企业发展,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

  1、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2.债权投资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3.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4.其他金融投资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永续债和同业存单等。

  5.其他投资资产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

  2、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2.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和金融投资等的利息、股息和分红收入。

  3.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4. 年化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2。

  5.2022年上半年投资收益相关数据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重述 。

  3、非标资产投资情况

  本公司目前非标资产的持仓整体信用风险可控,基础资产大部分为贷款类债权,主要分布在非银机构融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和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涉及企业均为行业龙头、大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一二线城市核心国有企业。截至2023年6月30日,非标资产投资金额为1,837.0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74.10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14.6%,较上年末下降4.5个百分点。本公司持仓非标资产具有良好的增信措施,除达到监管机构免增信资质的融资主体外,对于绝大多数非标资产都采取了抵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协议、资金监管等措施进行增信安排,非标资产的整体资产质量优质,风险较低。

  (1)评级情况

  扣除无需外部评级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量的非标资产AAA级占比达97.85% ,整体信用风险较小,安全性高。

  (2)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其他包括私募股权 、股权投资计划 、理财产品等 。

  (3)主要管理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2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利润表项目

  ■

  4.3  专项分析

  4.3.1  偿付能力状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银保监会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基于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4.3.2  流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率

  ■

  注: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重述 。

  2023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3%,主要原因是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同比增加。

  2023年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8.3%,主要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2023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由净流出变为净流入,主要原因是回购业务本年是净流入而去年同期是净流出。

  3、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保户和合同持有人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风险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在承担利息损失的情况下,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85.86亿元,定期存款为2,445.59亿元。此外,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债券及债务、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投资9,813.48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的相关负债、保单和年金合同之分红和利息分配、营业支出、税金的支付和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4.3.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资产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保险资金。

  2.根据新金融工准则进行重述。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4.3.4  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分保业务的接受公司主要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

  1、各接受公司分出保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其他主要包括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2. 上述分出保费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 ,下同。

  2 、各险类分出保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4  未来展望

  (一) 市场环境及经营计划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全球经济周期性放缓,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但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人身险业务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监管引导行业加快围绕队伍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推进供给侧改革,以充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3年下半年,公司将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化转型发展,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支持能力,严守风险底线。

  一是推进协同融合发展。深耕寿险市场需求,强化资产与负债联动,优化康养产业发展,强化科技赋能,加快产品与服务创新升级,持续打造满足客户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财富规划与康养服务生态体系。

  二是强化绩优队伍建设。以优计划“增优、育优、绩优”队伍建设为导向,系统性推动绩优队伍建设和发展,加强队伍综合素养培训,做好产品储备与匹配,强化基础管理和支持,推动队伍稳量提质。

  三是优化客户经营管理。做深、做实、做细客户开发、服务、管理,提升客户经营能力,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运营信息化、集约化管理水平,提升业务支持与客户服务效率,丰富特色增值服务体系,优化客户体验。

  四是严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落实“1+N”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偏好传导要求,强化内控合规管理机制,完善重点业务和关键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落实“负面清单”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压实案防责任,守牢案件风险防控底线。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举措

  1. 可能面对的风险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但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仍一定程度存在。近年社会经济环境、人口结构和客户需求都发生较大变化,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期,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仍需持续关注。

  2. 应对举措

  公司将结合行业监管部门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推动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风险管理基础、优化风险管理工具、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五、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或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3-039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杨毅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资本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恢复计划(2023修订版)〉和〈公司处置计划建议(2023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玉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玉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杨玉成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杨玉成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网公告附件

  1、杨玉成先生简历

  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杨玉成先生简历

  杨玉成,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

  杨玉成先生自202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9年5月至2023年8月,杨先生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0166,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06806)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08年5月至2014年12月,杨先生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监事长。此前,杨先生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助理,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监,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等职务。杨先生于2000年1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附件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提名杨玉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提名、任免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提名杨玉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耿建新、马耀添、赖观荣、徐徐、郭永清

  2023年8月29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3-040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出席会议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刘德斌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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