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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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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少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应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或“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70,000股,发行价为14.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67,400.00元,扣除中介机构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542,826.1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224,573.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1]33490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6月17日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7月6日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涉及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涉及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

  注:1、公司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扩建)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研发中心的升级扩建,通过办公场地装修、购置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和软件,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进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研发中心(扩建)建设项目实际已投入5,521.7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285.89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4,235.9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777.13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完一方面是公司以票据支付尚未置换,另一方面是采购的设备分期付款,部分尚未到结算期。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09-14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根据上述时间、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

  邮政编码:523330

  联系电话:0769-89886666

  邮箱: IR@chippacking.com

  联系人:证券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气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广东气派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广东气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700.00万元;截止2023年8月28日,广东气派已使用未到期的授信额度金额为38,940.93万元,其中未到期长期借款金额为20,249.00万元,未到期短期借款金额为11,471.00万元,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7,220.93万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业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及其指定的关联方开展融资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新购设备和/或自有设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以及商业保理等方式进行融资交易。本次拟开展融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相应决定并办理对应主体融资用信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上述融资业务事项的融资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期限、融资款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届时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与远东无关联关系,以上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1-09-13

  营业期限:1991年9月13日至长期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江路9号、龙滨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若因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需与远东指定的其他关联方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和担保业务的,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

  2、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融资额度及担保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与远东之间开展的融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为与远东开展的融资业务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交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资金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或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新购设备和/或自有设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以及商业保理等方式进行融资交易。本次拟开展融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具体融资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期限、融资款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届时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为本次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相应决定并办理对应主体融资信用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2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

  法定代表人:梁大钟

  注册资本:陆亿元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研发、测试封装、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

  以上2021年、2022年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七、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其开展融资租赁有助于满足资金需求,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担保风险可控。

  八、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7亿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87.70%、38.48%;其中,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07亿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87.70%、38.48%;不存在逾期担保及诉讼等。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或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新购设备和/或自有设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赁,以及商业保理等方式进行融资交易。同意开展融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具体融资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期限、融资款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届时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意公司为本次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相应决定并办理对应主体融资信用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5:00在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216                                公司简称:气派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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