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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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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8)。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3,446.00万股(含13,446.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2,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联董事王健儿先生、王隽女士、吴嘉麟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就本议案上述10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均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各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健儿先生、王隽女士、吴嘉麟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3-05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健儿先生、王隽女士、吴嘉麟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健儿先生、王隽女士、吴嘉麟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健儿先生、王隽女士、吴嘉麟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9、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10、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3-057)。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调整、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以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三、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市场的条件变化、本次发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展,授权董事会对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进行调整;

  四、决定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五、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及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六、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定价等有关事宜,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七、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内,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九、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十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十二、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9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钮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8)。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3,446.00万股(含13,446.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2,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监事就本议案上述10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均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3-05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9、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10、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3-057)。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49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6]133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通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2,76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377,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7,387,8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11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04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507,772.6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2,129,352.67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777,687.71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7,654,528.7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2,912,976.08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175,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7,912,976.0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7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大型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决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可根据存款或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六、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新建影院项目”以及“自有影院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附注1: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8,290,000元。于2016年8月11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按照上述项目顺序依次投入,调整后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07,387,800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附注2: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新建影院项目所涉及33家影城中已开业影城共计25家,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15,156,670元。因该项目尚未总体完工,尚未能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所披露的内部投资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自有影院改造升级项目所涉及8个影厅改造和4个影城翻新改造中共有8个影厅改造和3个影城翻新改造项目完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7,162,435元。因该项目尚未总体完工,尚未能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所披露的内部投资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上海影城升级改造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7,072,449元。该项目于2023年5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该项目目前经营时间较短,尚未能以2022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中所披露的税后内部投资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电子商务平台“上影网”建设项目已对外转让。电子商务平台“上影网”建设项目实际投资主体为本公司之原全资子公司天下票仓(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票仓”)。本公司于2018年转让天下票仓51%的股权至上海晨韵实业有限公司,并丧失天下票仓的控制权。截止丧失控制权日,本公司已按照投资项目承诺对电子商务平台“上影网”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840,000元,该建设项目于对外转让时总体尚处于财务评价计算期的运营期,未能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所披露的内部投资收益率评价其已实现的效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自主组建NOC影院管理系统项目已经投入使用。该项目不单独核算投资效益,建成后将为公司自有影院及加盟影院服务,通过提高影院管理效率、降低放映设备维修人员成本、减少放映事故、集中采购耗材等方式节约公司运营成本。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影”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及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电影+”场景融合及沉浸体验项目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影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位于松江区车墩镇的一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房屋建筑物;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经典IP开发焕新项目的实施,上影元(上海)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影元文化)拟向关联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美影)采购《中国奇谭》《葫芦兄弟》《邋遢大王》等IP的作品改编权,且后续将视募投项目实施之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委托上美影参与前述影视作品的制作。

  ●上影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上美影为上影集团全资子公司,上影集团、上美影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已达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达成意向性协议,但尚未就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及价格签署正式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电影+”场景融合及沉浸体验项目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上影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位于松江区车墩镇的一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房屋建筑物。

  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经典IP开发焕新项目的实施,上影元文化拟向关联方上美影采购《中国奇谭》《葫芦兄弟》《邋遢大王》等IP的作品改编权,后续将视募投项目实施之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委托上美影参与前述影视作品的制作。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健儿先生、王隽女士、吴嘉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已达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儿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

  成立日期:1996年3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9,261.60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影、电视故事片、教育片、纪录片、资料片、广告片的制作、洗印、发行、代理、发布及衍生产品开发、销售,组合演出,布景设计制作,服饰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生产、销售、租赁,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影院经营,停车场(库)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2、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速达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618号

  成立日期:1989年9月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374.483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化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珠宝首饰、文具用品、文化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饰、日用百货、玩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皮革制品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上影集团持股100%

  (二)关联关系

  上影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上美影为上影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影集团、上美影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关联方资产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上影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位于松江区车墩镇的一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房屋建筑物,交易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情况

  ■

  2、地面房屋建筑物情况

  该地块上目前已经建设房屋3幢,包括1#精品酒店(武康大楼)、2#办公楼(霞飞路巡捕房)、3#商业办公楼(益丰外滩源),房屋面积合计约13,144.88平方米(前述房屋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向关联方采购改编权及制作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向上美影采购《中国奇谭》《葫芦兄弟》《邋遢大王》等IP的改编权,后续可能视募投项目实施之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委托上美影进行相关影视作品的设计和制作。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购买关联方资产

  根据公司与上影集团达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之意向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价格为作价依据。

  鉴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标的资产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尚未完成评估工作,公司将在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签署的相关事宜,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向关联方采购改编权及制作服务

  根据上影元文化与上美影达成的《合作意向协议》,双方将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视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及需求情况,确认《中国奇谭》《葫芦兄弟》《邋遢大王》等作品改编权的许可价格。如上影元文化根据实际需求,需委托上美影进行相关影视作品设计、制作的,双方亦将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结合实际的工作内容和需求情况,确认影视作品委托制作的价格。

  鉴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双方尚未就上述交易的具体内容及价格签署书面协议,公司将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时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该等协议签署事项,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购买关联方资产

  上影集团(甲方)与公司(乙方)达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之意向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1 甲方合法拥有并有权处置位于松江区车墩镇3街坊161/4丘(松江区车墩镇SJC10022单元13-07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对应不动产权证号:沪(2020)松字不动产权第043100号)及其地面建筑物。

  1.2 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商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为9,398平方米。

  1.3 甲方已在拟转让土地上建设房屋3幢,包括1#精品酒店(武康大楼)、2#办公楼(霞飞路巡捕房)、3#商业办公楼(益丰外滩源),房屋面积合计约13,144.88平方米(前述房屋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转让条件

  2.1 甲方有意将其拥有的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一并转让给乙方,且乙方有意向购买该等标的资产。

  2.2 双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在完成资产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的资产购买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履行的程序的前提下,双方签署正式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第三条转让价格

  3.1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价格为作价依据。

  第四条其他

  4.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向关联方采购改编权及制作服务

  上美影(甲方)与上影元文化(乙方)达成的《合作意向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作的基本情况

  1.1甲方系作品“中国奇谭”、“葫芦兄弟”、“邋遢大王”(以下简称“许可作品”)改编权的权利人,乙方拟根据甲方许可对前述作品开展影视改编。

  1.2 甲方拟将其对许可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等影视类改编)许可给乙方使用,具体许可的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电影(含院线电影、网络电影)改编、摄制、宣传、发行;

  (2)电视剧(含网剧)改编、摄制、宣传、发行;

  (3)视听作品/节目改编、摄制、宣传、发行;

  (4)或其他影视项目改编、摄制、宣传、发行。

  1.3 许可性质、许可的地域范围、许可期限、许可收益等以甲乙双方充分磋商后,正式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1.4 乙方取得许可作品改编权后,将视实际需要,委托甲方进行相关影视作品的设计和制作,届时双方可在充分磋商后,正式签署相关影视作品的委托制作协议。

  第二条合作的条件及价格

  2.1 双方同意,将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视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及需求情况,协商确认本次合作所涉的改编权许可价格。

  2.2如甲方根据实际需要,需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影视作品设计、制作的,双方将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结合实际的工作内容和需求情况,确认影视作品委托制作价格。

  2.3 双方同意,在充分磋商且乙方控股股东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如达到乙方控股股东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本次合作相关事宜的前提下,就本次合作的具体内容和价格签署正式的改编权许可协议及影视作品委托制作协议。

  第三条其他

  3.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进一步挖掘和开发公司现有IP资源,提升其商业价值,有助于优质IP资源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发展,拓宽优质IP变现渠道,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和开发公司现有IP资源,提升其商业价值,有助于优质IP资源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发展,拓宽优质IP变现渠道,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确认交易价格,待交易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前,公司将就关联交易协议签订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健儿先生、王隽女士、吴嘉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和开发公司现有IP资源,提升其商业价值,有助于优质IP资源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发展,拓宽优质IP变现渠道,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确认交易价格,待交易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前,公司将就关联交易协议签订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确认交易价格,待交易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前,公司将就关联交易协议签订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影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3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交易金额为6,730.24万元。

  九、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达成意向性协议,但尚未就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及价格签署正式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关联交易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影”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所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4年3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42,000.00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以截至2023年8月29日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80%测算的发行价格为19.71元/股,则发行股份数量为7,204.81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44,820.00万股的30%。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价格和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送红股、回购、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净利润增加对净资产的影响,不考虑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其他因素导致减少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5、假设公司2023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3年上半年的2倍;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3年相比分别为持平、减少10%、增长1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

  公司代码:601595                                公司简称:上海电影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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