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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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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4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全部完成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快速回笼资金,集中力量发展主业,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莱运体育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成都莱茵达体育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中进行了工商变更,以下简称“北京莱运”,)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外企莱茵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企莱茵”)40%股权,同意参考评估结果确定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86.70万元,最终受让方和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3年5月8日,北京莱运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外企莱茵40%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86.70万元,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第四产权(www.dscq.com)公开披露。截至2023年6月2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共征集到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外企人力”)1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成交价为586.70万元,双方于2023年6月9日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4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4 号

  法定代表人:王一谔

  注册资本:7076.74418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4470043X2

  主营业务:北京外企人力是国内第一家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是专业的人力资源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能够以优质的服务与先进的技术,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综合解决方案。北京外企人力一直深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业务涵盖人事管理服务、薪酬福利服务、业务外包服务、招聘及灵活用工服务等多重领域。目前,北京外企为来自上百个国家和地区的数万家客户、数百万名中外人才提供专业服务,服务的客户涵盖了互联网、金融、医药、能源、汽车、制造、零售等众多领域。

  主要股东: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二)交易对方北京外企人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外企人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北京莱运体育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北京外企莱茵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2.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586.7万元(大写:伍佰捌拾陆万柒仟元整)。

  3.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176万元,首先冲抵其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用人民币4.3468万元;余额171.6532万元,在签署本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415.0468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乙方全部交易价款、甲乙双方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甲方。

  4.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 (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五、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外企莱茵40%股权,有利于规避外企莱茵后续经营不确定性带来的投资风险,快速回笼资金,集中力量发展主业,有效保障公司的根本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外企莱茵的股权,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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