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执行上述准则,对2023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及同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进行了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详细事项请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3-031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永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董事会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董事会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1-6月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经核查,2023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3-032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1—6月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的占用情况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核查,2023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3-033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1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8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44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59,999,998.2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087,576.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7,912,422.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9月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2日XYZH/2021BJAA20601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入账金额1,735,094,337.89元(募集资金总额1,759,999,998.24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05,660.35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6,441,349.72元,实际募集资金入账净额1,728,652,988.17 元(与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净额差异740,566.07元为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99,218,363.24元,本期使用募集资金64,347,292.33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3,565,655.5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36,660,467.31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8月20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简称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兴业银行东单支行(银行账号:321110100100235231)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银行账号:320773675728)(简称中国银行木樨地支行)。本公司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木樨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中国银行木樨地支行开立银行账户(账号320773675728),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为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7月3日,原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1110100100235231)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入中国银行木樨地支行账户(账号320773675728),同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孙新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具体业务范围: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立了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

  董事会负责保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财务公司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指导财务公司信用、市场、操作和合规等风险建设,审议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定期评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水平,以确保财务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对财务公司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拟定财务公司董事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报董事会决定等。审计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并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程序,审查财务公司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财务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的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的有效履行。

  信贷委员会由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涉及财务公司信贷管理的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规定;审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客户授信方案;审议各类信贷业务;审议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审议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及申请核销的各类信贷资产;审议与信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投资委员会由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与投资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专家组成,负责审议财务公司投资实施方案;审议财务公司拟投资的基金公司名单;审议财务公司年度投资方案执行情况报告;审议与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财务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同业业务部、投融资业务部、结算业务部、清算代理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和审计稽核部十个内部职能部门。

  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财务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方面工作制度并组织执行;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督促计划的执行,负责公司工作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及决定事项的催办,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组织及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落实、督办会议决议;负责财务公司对外关系的协调与维护,负责财务公司协会相关事务;负责公司外来公文、资料、信件的登记、拟办、流转及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公司制发公文的核稿、编号及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公司公章、证照保管使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报送、乘车证填发、报刊杂志订阅等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备品、办公用品、日常办公经费报销、会议室管理、治安消防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购置、权证管理、实物盘点及处置工作等。

  信息管理部负责拟定财务公司核心信息系统规划,牵头组织研究立项、审核报批及设计开发等工作;负责制订公司核心信息系统相关管理标准、操作规范、用户管理等制度;负责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公司核心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软硬件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组织公司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司核心信息系统相关软件、硬件的维护和升级开发、实施等工作;负责组织公司核心信息系统的培训、咨询工作;为各业务部门运用外部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向监管部门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报表报告;协助各部门办理各应用系统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等。

  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负责拟订党委、纪委、工会和共青团、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出国(境)、社会保险及工作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制度、办法,并组织和督促落实;负责拟订党委、纪委、工会和共青团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负责党委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落实、督办会议决议;负责党委、纪委、工会重要会议及活动的组织筹办和有关决定决议、重点工作、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宣传教育及统战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日常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工作,承担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的招聘、调配、选拔、任免、交流、培养锻炼、培训教育、辞职辞退、退休、考核评价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资格核准、任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职工工资待遇及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技术(政工专业)职务聘任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党内统计工作;负责职工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公司对各部门及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公司信访、稳定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相关工作等。

  计划财务部负责财务公司整体财务管理策略、政策和制度;负责财务会计核算,编制财务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按时向监管机构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相关报表;负责财务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和对账工作;负责财务公司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工资薪金发放、负责公司税务管理、纳税申报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财务公司财务预算,并负责监控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财务公司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防范资金支付风险和降低成本;负责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管理和服务价格管理;负责对财务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参与制定财务公司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建立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卡片、台账,组织清查等工作;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会计资料,及时整改审计等各种检查提出的问题等。

  同业业务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金融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制度办法,拟订、修订财务公司存放同业业务等制度办法;负责存放同业业务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的研究分析,提出存放同业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存放同业业务预算,落实预算的执行,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配合实施相关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提出合作金融机构建议名单;负责签订同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协议,办理新合作银行开户相关工作;负责向同业银行日常询价,提出存放同业业务方案和结算头寸调拨建议,办理存放同业业务审批;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存放同业业务;负责存款准备金头寸安排;负责签收、保管存放同业业务存款证实书,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存放同业定期业务解付等。

  投融资业务部负责制订财务公司信贷类、担保类、票据类、投资类、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其他金融服务等业务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对集团及成员单位相关交易对手开展信用评级、综合授信等工作;负责对集团成员单位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保理、法人账户透支、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票据承兑、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中间服务业务,票据转贴现、再贴现等业务,投资类业务;负责信贷、投资等业务的数据分析,做好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征信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银行各种报表报告的报送、宏观审慎评估等工作等。

  结算业务部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结算业务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部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财务公司结算制度;负责管理成员单位在公司开立的账户,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代理开户成员单位收付款、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并对部分成员单位账户开展资金归集;负责管理财务公司结算头寸,确保资金支付;负责财务公司头寸资金、运用资金的调拨及信贷资金的划转;负责与开户银行银企直联、现金服务管理等相关协议签署准备工作;负责办理公司信息系统与银行系统银企直联相关手续,负责办理开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与银行账户归集挂接相关手续;配合有权执法机关按规定对结算业务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及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结算资金支付;负责结算业务相关印章、凭证、系统密钥的管理;负责重要凭证、单据保管和出入库管理;负责结算凭证、账表整理、装订、保管;负责结算业务相关数据的采集、填制、报送工作,编制结算分析;负责审核开户单位提报的银行账户支付计划表,按要求向银行提报支付计划,做好开户单位银行账户支付计划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财务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吸收存款、资金成本提出年度预算建议等。

  清算代理业务部严格贯彻执行财务公司各项制度,负责代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清算工作;提出铁路运输、国内铁路联合运输、国际铁路联合运输、境内铁路与香港铁路直通运输清算实施办法建议并组织实施;代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铁路联合运输、国际联运、对港直通运输清算资金管理工作;代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清算业务;组织清算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实施工作;负责代理国际联运清算翻译工作等。

  风险控制部负责制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审核其他业务部门草拟的涉及风险管理的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并提出建议意见,确保各项制度、办法符合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求;组织研究、拟订公司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及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持续监控执行情况,及时预警、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财务公司各项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合规性检查、牵头协调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财务公司业务涉及的各类风险;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持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拟订并组织实施风险控制计划,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危机处理机制,组织财务公司资产分类工作,对财务公司资产质量进行动态监控,提出重大风险解决方案;负责财务公司合同和法律事务管理,做好格式合同库建设,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审查把关,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律师事务所并协调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等工作;组织实施案件防控工作,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确定案防工作重点;组织反洗钱相关工作,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按要求向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报表和报告;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和财务公司管理层报告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情况,并组织贯彻监管部门和管理层的相关要求;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秘书工作等。

  审计稽核部负责制订内部审计和稽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审计稽核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公司审计和稽核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负责落实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相关决议,承担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负责督促内部审计和稽核及其他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负责完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考核局及北京银监局等监管部门安排的工作等。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财务公司为规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线上“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提交指令或线下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财务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成员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现网上对账,或通过在信息系统中打印账户对账单进行线下对账。

  (2)存款管理

  财务公司为加强人民币存款管理、规范公司人民币存款业务,依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有效防止诈骗活动;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额度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自有贷款、委托贷款等信贷业务,构成了全面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实行统一授信管理,严格审核成员单位授信申请,切实执行授信尽职调查和授信审批制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

  财务公司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范,切实实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授信业务经风险控制部审查,信贷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通过、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授信实施后,对各项影响偿债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按期撰写书面贷后报告。

  3.会计核算控制

  财务公司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具体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和财务公司实际,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操作规范,对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分工明确、责任分离,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准则执行,并执行必要的复核程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日常稽核或专项稽核。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功能完善、依法合规的管理信息系统。信贷、票据、资金交易、投资、财务管理、会计等业务均有相应业务操作系统支撑,系统设置符合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内控制度和业务制度的各项要求,能够对业务进行有效处理并能够及时依据相关制度更新信息系统。

  信息科技工作日常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已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外包服务商对信息系统软硬件进行运维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系统授权、客户端开通、用户和网盾受理流程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公司的生产网络和互联网进行了物理隔离,严格控制互联互通。交换机、路由器等关键设备均为双机备份。

  6.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为加强投资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对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及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流程规范,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分离。年度投资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按原投资计划审批程序,报经财务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在投资业务实施过程中,按照严格控制、相互监督原则确定交易权限,进行合法操作,严禁越权违规操作。投资产品持有期间,投融资业务部持续跟踪投资产品相关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价值变动、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和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变化等,如有对公司投资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事项,投融资业务部按需出具分析报告。

  三、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为72,965,345,149.87元,净资产14,379,447,055.97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82,944,155.59元。具体经营情况请参见下表:

  单位:元

  ■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截至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未发生过董事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过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监管指标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务公司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34条规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 规定: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机构的最低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实际:资本充足率为41.12%,符合规定。

  2.规定: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实际:流动性比例为62.73%。

  3.规定: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财务公司实际: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的比例为50.04%,符合规定。

  4.规定: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实际: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00%,符合规定。

  5.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16%,符合规定。

  6.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的比例为2.64%,符合规定。

  7.规定: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的比例为5.70%,符合规定。

  8.规定: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财务公司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比例为0.00%,符合规定。

  9.规定: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财务公司实际:投资总额/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7.03%,符合规定。

  10.规定: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财务公司实际: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00%,符合规定。

  四、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3-030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