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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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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
股份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3-09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

  股份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8月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近日,公司经查询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长春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葱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股股票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根据平台页面显示,在规定的拍卖时间内:2023年8月23日10时至2023年8月24日10时止,第二次拍卖流拍。

  截至本公告日,钟葱持有公司股份56,676,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钟葱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钟葱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3-09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代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于近日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以及关联方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处获悉,海鑫资产于2023年8月25日代公司向中国信达偿还重组债务金额403,873,333.33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查颖

  4.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3层311号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7.营业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鑫资产持有287,749,422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29.98%。海鑫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法人。

  二、海鑫资产代偿公司债务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与中国信达签署了编号为信京-C-2021-0012号《债务重组合同》,并于同日分别与海鑫资产及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信京-C-2021-0012-002号、信京-C-2021-0012-003号《债务重组保证合同》。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

  由于公司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暂无法向中国信达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履行按期还款义务,根据公司与中国信达及海鑫资产沟通,海鑫资产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已于2023年7月14日代公司向中国信达偿还前述合同涉及的重组债务本金和相关重组补偿金合计322,68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代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近日,公司从中国信达及海鑫资产处获悉,2023年8月25日,海鑫资产代公司向中国信达偿还前述合同涉及的重组债务,包含剩余债务本金4亿元及相应重组补偿金等债务金额3,873,333.33元,合计金额403,873,333.33元。至此,中国信达与公司、以及中国信达与海鑫资产之间不再存在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国信达对海鑫资产以及公司不再享有可以主张的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海鑫资产本次代偿公司部分债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鉴于海鑫资产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海鑫资产之间的债权债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信达确认函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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