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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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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规已正式颁布并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实现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募集下一步发展所需建设资金,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531,638,109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北部湾港集团将以111,10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控股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自2020年起,北部湾港集团根据我公司前期的申请向公司提供了6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合计14.08亿元,项目业主单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报告期无新获批的项目。具体获批情况详见下表:

  ■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09: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楼9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延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关联方为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2名关联董事李延强、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完成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码头”)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建司”)为中标单位。根据招投标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由防城港码头与中港建司签署《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合同》,由中港建司提供服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697.70万元。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2名关联董事李延强、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3名因退休、正常调动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3,70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不满足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899136元/股。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23,701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3日15:3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10楼101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成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码头”)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建司”)为中标单位。防城港码头拟与中港建司签署《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合同》,由中港建司提供服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697.70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港建司为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2名关联董事李延强、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各单项交易情况和累计情况详见“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48号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48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梁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322347772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港口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建筑材料购销;水泥管道、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砖、多孔砖的生产、销售(仅限分公司);机械设备租赁;混凝土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海砂淡化及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及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主要股东: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港建司成立以来一直主营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中港建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中港建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中港建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防城港码头拟与中港建司签署《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承包人: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

  (三)合同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服务。

  (四)合同费用

  签约合同总价:(大写)陆佰玖拾柒万柒仟零壹拾捌元捌角叁分(¥6,977,018.83),其中已包含9%的增值税。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生效。

  (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150日历天。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一)进行此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防城港码头与中港建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使得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具备脱氮除磷工艺,有助于优化港口堆存条件,从而提高吞吐能力。公司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港建司为中标单位,能够确保项目价格公允,工期质量符合预期,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从而进一步完善港区配套,提升防城港码头港口作业服务软硬实力。

  (二)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项交易将构成工程成本支出,交易无持续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项目竣工验收可以满足防城港码头生产作业的需要,优化港口堆存条件,从而提升防城港码头未来的盈利能力。

  2.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项目竣工投产后,有助于提升防城港码头港口作业能力,将有利于提升防城港码头产能,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事项对关联方的影响

  中港建司作为项目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合同收入,将会形成其当期利润,交易事项不会给中港建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含前期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67,249.10万元。最近12个月内,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审批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为6,208.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4.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完成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建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防城港渔澫港区13号泊位污水处理站工程-土建施工合同;

  5.中标通知书;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3名因退休、正常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3,70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989913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19年9月30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22号),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公告》。

  (三)2019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王运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12月6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7,366,6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71元/股。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七)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400,000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授予价格为5.59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自动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4,30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49人,上市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

  (八)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11名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27,3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33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九)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不满足激励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55,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3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59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意将营口港调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十一)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83名激励对象办理2,042,666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

  (十二)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1,2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469136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三)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7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70,53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4人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4.1629136元/股,3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5.2199136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四)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名因退休或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7,10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2人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4.1629136元/股,1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5.2199136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五)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110,527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

  (十六)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75名激励对象办理1,923,173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十七)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名因病休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0,7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1629136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八)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6名因正常调动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24,603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1629136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九)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3名因退休、正常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3,70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9899136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蒋启明、曾德君、宾天佑等3人因退休、正常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数量及比例

  本次不满足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701股,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0.3054%,占审议本议案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3%。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6月15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7元(含税),于2021年6月1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60864元(含税),于2022年5月20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元(含税),于2023年5月17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3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历次利润分配的每股的派息额总和;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4.71元/股调整为3.9899136元/股。具体如下:

  ■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所需回购资金总额为103,444.74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3,701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23年08月25日的1,772,007,338股减少至1,771,983,637股。按照截至2023年08月25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701股,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0.3054%,占审议本议案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3%。

  2.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4.71元/股调整为3.9899136元/股。

  3.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所用资金较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23,701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上述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名单;

  6.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名单

  (第八批回购)

  一、总体情况

  ■

  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名单(3人)

  ■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有3名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3,70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详见2023年8月29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3,70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0月12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第9层917室证券部

  3.联系人:黄清、李晓明

  4.联系电话:0771-2519801

  5.传真:0771-2519608

  6.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7.邮政编码:530201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0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4,805.188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4元。截至2018年11月2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64,706.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972.7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8]第4504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万元,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1年7月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62.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337.3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450C00046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61,020.0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23.8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89.1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2,934.67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3.00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1,343.0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26.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66.1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2,960.82万元)。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9,368.6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801.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705.0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96.11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818.81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94,187.4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89.8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890.3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99.4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修订案于2022年5月6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予以重新修订完善。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及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分别与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7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997.83万元(其中2023年1-6月利息收入26.15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50万元(2023年1-6月无手续费产生),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完成置换。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40.01万元(其中2023年1-6月利息收入7.4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11万元(其中2023年1-6月手续费0.02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完成置换。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已将原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汇春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5050159004200000738)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2101040051817)进行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828.66万元。截至2019年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4,713.09万元。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入到原募投项目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防城港渔澫港区401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预计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将“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11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变更投向到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额投入至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中。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3:《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表: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3

  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

  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3

  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

  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表)

  ■

  附表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表)

  ■

  

  附表3: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表4: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06号文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北海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持有的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盛港”)100%股权、北海港兴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港兴”)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以防城港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港集团”)持有的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胜港”)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由公司分别向北部湾港集团、防港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购买钦州盛港100%股权、北海港兴100%股权和防城胜港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8,000万元。

  1、发行股份用于支付资产置换差额部分

  公司向北部湾港集团发行42,003,200股、向防港集团发行104,302,331股,共计146,305,53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52元。前述股本变更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45040001号《验资报告》。

  2、募集配套资金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4,805.188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4元,共募集资金164,706.45万元。

  截至2018年11月28日止,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62,729.97万元已分别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汇春路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45050159004200000211募集资金账户90,385.72万元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45010560049002500000募集资金账户72,344.25万元。扣除发行费外,募集资金净额为161,972.7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8)第4504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累计利息收入2,997.33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万元,债券期限6年。

  截至2021年7月5日止,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297,587.85万元已分别存入本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开立的45101560050228260000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75,112.64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汇春路支行开立的45050159004200000738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49,806.76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开立的20012101040051817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72,668.45万元。扣除发行费外,募集资金净额为297,337.3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450C00046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累计利息收入99.41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见“附件1-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1-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变更为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单位:万元

  ■

  注:由于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股权及钦州盛港所持有的钦州大榄坪7#-8#泊位及配套设施等实物资产,出资参与钦州大榄坪1#-8#泊位的整合,原募投项目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相应终止。另外,鉴于钦州大榄坪5#-8#泊位在“散改集”完成前仍承担钦州港区部分散货装卸任务,钦州港区散货装卸能力尚未达到饱和,因此变更了钦州勒沟13#-14#泊位的后续建设项目。

  变更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已于2019年11月18日全额投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适用。

  (二)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828.66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9)第45020001号《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4月25日止,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中,其中人民币26,036.94万元用于工程建设投资,人民币1,426.99万元用于设备投资,人民币364.73万元用于其他。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44,713.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450A015300号《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0月12日止,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中,其中人民币35,296.54万元用于工程建设投资,人民币9,306.68万元用于设备投资,人民币109.87万元用于其他。

  (三)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不适用。

  (四)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9年5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5月30日止,公司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9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净额161,972.71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1,343.08万元,使用利息36.5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666.1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0.1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26.96万元,其中专户存储利息净额为2,960.82万元,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投入到原募投项目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297,337.31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4,187.43万元,使用利息740.4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890.3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0.8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89.80万元,其中专户存储利息净额为99.41万元,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投入到原募投项目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相关说明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附件2-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之注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附件2-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相关说明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附件2-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之注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为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1.钦州盛港

  2018年1月10日,经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钦州盛港就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001MA5KBK6FXE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北部湾港依法取得钦州盛港100%股权。

  2.防城胜港

  2018年1月4日,经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防城胜港就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602MA5KBL1N6N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北部湾港依法取得防城胜港100%股权。

  3.北海港兴

  2018年1月12日,经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区分局核准,北海港兴就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山港区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512MA5KBKN800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北部湾港依法取得北海港兴100%股权。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1.钦州盛港

  单位:万元

  ■

  2.北海港兴(该公司已于2021年由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单位:万元

  ■

  3.防城胜港(该公司已于2020年由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单位:万元

  ■

  (三)生产经营情况

  钦州盛港、防城胜港、北海港兴的主营业务均为港口装卸堆存,自完成交割以来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效益贡献情况

  1.钦州盛港

  单位:万元

  ■

  2.北海港兴(该公司已于2021年由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单位:万元

  ■

  3.防城胜港(该公司已于2020年由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单位:万元

  ■

  (五)业绩预期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自完成交割以来,钦州盛港、防城胜港、北海港兴的预期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1.钦州盛港

  单位:万元

  ■

  上述钦州盛港、防城胜港、北海港兴实际净利润摘自经审计的单体报表,未考虑内部交易抵消的影响。

  公司对钦州盛港、防城胜港、北海港兴的业绩预期,并不构成业绩承诺。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附件:1-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1-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2-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现

  效益情况对照表

  2-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现

  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1: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累计投入8,207.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8,170.85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投入36.51万元;

  注2: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项目和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项目已变更,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附件1-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累计投入173,408.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72,668.4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投入740.49万元。

  附件2-1: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均为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防城胜港、钦州盛港与北海港兴,募投资金主要用于泊位后方建设、生产设备购置。项目投入使用后,原有设备也与新增设备共同使用,因此公司将收入、成本在实施主体的财务核算中一同核算,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与产能利用率;

  注2:2020年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稳定生产期,且于2020年被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3:2020年至2021年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稳定生产期,且于2021年被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4: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的主要项目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未正式投入使用,仍未进入稳定生产期。

  附件2-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防城港渔澫港区401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未整体完工,“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未正式投入使用,无法核算其产生的效益与产能利用率;

  注2: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拥有的泊位项目30万吨油码头和防城港渔澫港区401号泊位尚未达到披露预计的2025年达产状态。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10楼10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2.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9:00起至2023年9月13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层917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明、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提案组《关于变更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通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权限为(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  )一、股东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二、如实根据本人/本单位如下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

  说明:

  1、对于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请以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3、授权委托书的每页需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实际持股为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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