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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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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8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五)、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22项修订制度相关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梳理了现有的相关制度,并对以下制度进行了修订:

  ■

  表决结果均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13日14:00 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9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40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为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2,889,064.0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10,000,000.00元。

  单位: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公告》,将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转换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主要调增了“人工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相应调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总体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

  2、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自各募投项目实施开始,受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以及下游需求波动的影响,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总体研发工作未达预期、实施进展滞后。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提升募投项目与公司的协同效率、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及产业布局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评估分析,以及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4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数字格式、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4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8、9、10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 —16:30)。

  (五)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公司证券部。

  (六) 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人:潘璠

  联系电话:0510—85217779

  传真:0510—80297981

  邮箱:lxwzqb@etek.com.cn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4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芯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3、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88601                                公司简称:力芯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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