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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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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及调整赎回数量限制的公告

  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增加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赎回的数量限制进行调整。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E类基金份额方案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基金份额类别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份额,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87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878;E类基金份额代码:018136)。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1、 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E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

  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2、 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

  对于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

  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4、 E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低于前述最低金额。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自2023年8月28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E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生效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E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1楼11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张金锋

  客服电话:4000005588

  联系人:林奕佳

  传真:010-86329180

  网址:www.rising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3年8月28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调整赎回数量限制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23年8月28日起,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赎回(含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0.01份、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0.01份。后续如对上述业务限制另行调整,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销售机构可自行设置相关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含转换转出)份额、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业务的最低数额限制。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业务需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及调整赎回数量限制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ising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588咨询相关业务。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8日

  附件: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

  ■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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