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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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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玛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玛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39.99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年9月1日至2029年2月22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号)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4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亿元可转债于2023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爱玛转债”,债券代码“113666”。

  根据有关规定和《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爱玛转债”自2023年9月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爱玛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二)票面金额: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四)债券期限:6年,自2023年2月23日起,至2029年2月22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年9月1日至2029年2月22日

  (六)转股价格:39.99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爱玛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3年9月1日至2029年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爱玛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爱玛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3年2月23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61.29元/股

  最新转股价格:39.9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爱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1.29元/股调整为39.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爱玛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59596888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0:00-11: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爱玛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年8月25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春彦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郑慧女士,独立董事马军生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参会人员就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答情况

  公司对投资者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复,现将主要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问题1:请介绍一下公司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情况?

  答:公司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2.45亿元,去年同期为2.13亿元,同比增长15.16%,主要系公司扩大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问题2:公司有没有布局共享单车或者共享电动车这方面的业务?

  答:公司积极探索并拓展与绿色中短途出行生态相关的业务和经营模式,通过整合设计制造、信息系统、渠道网络以及运营平台等方面的优势和资源,开展了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和运营业务,具体包括封闭和开放两种应用场景。

  问题3:公司后两年布局主要是以低价市场为主,还是中高端市场为主?如果经济持续低迷,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如何确保自身竞争力?

  答:电动两轮车市场的总体需求呈现纺锤形的结构特征,公司聚焦用户需求,持续提升产品力和品牌力,以中高端产品为主要市场突破点,同时兼顾高性价比市场。电动两轮交通工具能够满足人们的刚性出行需求,而且具有购置成本低、使用成本低、方便快捷等特点,面对行业竞争加剧,公司持续围绕用户需求,继续强化公司在“需求识别到需求满足”的综合竞争力,在产品性能、用户服务方面,为用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

  问题4:公司本次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事项,准备何时上董事会决策?公司在市值管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公司通过利润分配、回购股份等方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将尽快研究回购股份事项,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5:铅酸电池会被替代吗?公司是否有进入研发生产电池的规划?

  答:铅酸电池具有成本低、可回收、安全稳定性好等优势,我国电动自行车目前还是以铅酸电池为主。对于电池,公司主要聚焦新能源框架下的技术应用,密切关注并深入研究新动力技术在电动两轮车领域的应用。

  问题6:公司半年报披露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涉及信托理财投资、私募基金投资?

  答:公司半年报披露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均为银行类理财产品,不涉及信托理财及私募基金投资。

  问题7:现在绿色发展是主流声调,公司在生产方面有没有减少碳排放的实例?

  答:碳减排方面,公司子公司江苏车业为降低能耗与减少碳排放,对厂区内空压机设备进行了升级,将原有空压机更换为2套节能空压机,预计每年可为公司节省电量120,000度。

  问题8:公司线下销售渠道是怎么布局的?

  答:公司积极推行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营销战略,抓住电动两轮车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品牌影响力,大力拓展经销商渠道,形成了遍布全国的线下销售网络,实现了规模经营和快速扩张。公司坚持厂商价值一体化,不断完善经销商管理制度和体系,吸引了在区/县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优质经销商与公司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经过多年的不断积累,构建了以区/县为单位的扁平化营销渠道,实现了广覆盖、高效率的相对竞争优势。

  问题9: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仍然考虑半年度分红的原因是什么?

  答:公司现有负债主要为日常经营性无息负债,公司货币资金充足,不存在影响日常运营的偿债风险。公司上半年度分红是在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及股东合理回报的前提下提出的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投资者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阅。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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