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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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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22日《关于核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127,000,000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198,417股,发行价为每股1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8,943,695.10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23,123,198.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820,496.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根据公司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运行的推进,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商丘路支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的30,000,000.00元存入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已注销募投项目——“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由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富春江路支行变更至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存放用于“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变更至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同时注销公司在泉州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存放用于“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新增的“碳五低碳综合利用绿色新材料项目”,同时将存放用于“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商丘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中路支行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伊科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盘锦伊科思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1,250,943,695.1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245,820,496.68元差额5,123,198.42元,其中5,000,000.00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23,198.42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转出的已支付证券登记费用。截止日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6,767,060.91元,已扣除项目资金支出204,545,108.18元、发行费用5,123,198.42元及银行手续费22,242.15 元、兑付“16公司债”640,413,101.63元、偿还银行贷款270,486,903.0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2,826.64万元,实际已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20,454.5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入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8,622.79万元,截至2022年4月22日,已投入募集资金2,427.1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40,888.77万元(含利息)。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40,888.77万元,用于新增的“碳五低碳综合利用绿色新材料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2.82%。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投入12,826.64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已按《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现场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秀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该投资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经董事会审批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含本次)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4)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投资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投资产品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中低风险类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如符合金融工具准则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标准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赎回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降低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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