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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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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2023年5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7月20日,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7.5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550.00万股变更为51,937.50万股,注册资本由41,550.00万元变更为51,937.5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名称变更为《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公司授权人员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制度中,序号1、2、3、4、5、6、7的修订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除此之外,其余制度自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及新制定的部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54,517,110.92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875,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99,557,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0,969,025.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38,588,475.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7月1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另减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27,928,867.90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情况

  根据《康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经本公司2022年2月15日的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3月2日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599号)。

  截至2023年8月1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6,588,243.0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8,897,892.9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0,969,025.00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27,928,867.90元。截至2023年8月10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剩余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7,928,867.90元(不含增值税),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4,517,110.9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599号)。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588,243.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928,867.9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59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8月1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4、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599号);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875,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99,557,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0,969,025.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38,588,475.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7月1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另减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27,928,867.90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低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结合自筹资金的方式,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与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是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3、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康新能源”)实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一阶段”,不增加注册资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分批次实缴该部分出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875,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99,557,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0,969,025.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38,588,475.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7月1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另减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27,928,867.90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概况

  兰康新能源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注册资本为25,000.00万元,其中已实缴3,000.00万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向兰康新能源实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不增加注册资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分批次实缴该部分出资。

  四、兰康新能源基本情况

  兰康新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0日

  2、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基地820室

  3、法定代表人:梁新章

  4、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康鹏科技100%持股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兰康新能源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实缴注册资本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875,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99,557,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0,969,025.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38,588,475.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7月1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另减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27,928,867.90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董责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直接送达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麦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并制定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是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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