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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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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林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兰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林程先生、谭帼英女士、陈宇峰先生、李胜宇先生、卢峰先生、周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周乔先生、王大方先生、罗玉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曙峰先生、梁雅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并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2023年5月,公司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同意选举谭帼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的有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由林程变更为谭帼英。

  (四)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帼英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和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雅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定期报告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和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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