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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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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美特材”)、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铝制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近日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精美特材在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出具了《保证书》,为子公司豪美铝制品在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美金1,400万元授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本次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名称: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债务人名称: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

  3、保证人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及保证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之和。

  5、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6、担保方式:保证人就主债权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保证合同所担保之债权发生期间为本合同各方最后签约之日起两年。

  (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保证书》

  1、债权人名称: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2、债务人名称: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

  3、保证人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金额美金1,400万元及保证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之和。

  5、保证担保范围:应由借款人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银行为执行本保证书支付的费用、成本等。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于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精美特材、豪美铝制品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实际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651.47万元。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9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订的《保证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控股股东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金贸易”)于2023年8月25日与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赤钥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赤钥基金转让股份116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092%。本次转让完成后,赤钥基金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股份转让前,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董卫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206,8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5299%;赤钥基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泰禾投资、董卫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8,546,8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9.5206%;赤钥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6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092%。

  3、本次权益变动是赤钥基金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和股东自身对资金的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变化,也不涉及要约收购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豪美新材于2023年8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的通知,豪美投资、南金贸易与赤钥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豪美投资拟将所持7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3.0072%)、南金贸易拟将所持46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2.0020%)转让给赤钥基金,转让股份合计116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0092%)。本次转让前,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泰禾投资、董卫东共持有公司150,206,8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5299%。本次转让后,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泰禾投资、董卫东将持有公司股份138,546,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05%;赤钥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11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9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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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告表格中数据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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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南金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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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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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8月25日,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金贸易公司和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本次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1(转让人):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人):南金贸易公司

  乙方(受让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豪美投资持有的豪美新材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南金贸易持有的豪美新材4,6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上述股份共计11,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92%。

  3、转让价款及支付对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15.76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款(含税)为人民币183,761,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叁佰柒拾陆万壹仟陆佰元整)。

  4、付款安排

  乙方按下述方式分笔向甲方1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本协议已签署完毕、生效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1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4,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180个自然日内,乙方向甲方1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55,16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壹拾陆万元整)。

  (3)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50,36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叁拾陆万元整),乙方在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36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1支付。

  乙方按下述方式分笔向甲方2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本协议已签署完毕、生效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2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3,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180个自然日内,乙方向甲方2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36,720,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3)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33,520,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伍拾贰万零捌佰元整),乙方在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36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2支付。

  5、协议签订时间

  2023年8月25日

  6、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两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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