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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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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0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满足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对其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了同比例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24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0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办理了股票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周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0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63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35,4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270,97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1%,最高成交价为13.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388,7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8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380,169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00,0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095,042股。

  (三)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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