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重点关注部分公司过度融资、盲目融资,融资结构不合理,募集资金使用随意性大、效益不高等问题。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上交所日前就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布审核问询函,要求就募投项目、认购对象、融资规模、经营情况、存货与应收账款等问题予以说明,并要求说明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募资规模是否合理,相关收购过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不合理、非必要融资需求加强审核、强化监管、应否尽否,将有效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避免资金空转,侵害投资者利益。”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在田利辉看来,上市公司不应过度依赖融资支撑业务规模增长,而应聚焦主责主业,提高成长性,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长期投资价值。
上市公司不合理融资的纠偏机制也正在逐步完善。证监会日前提出,突出扶优限劣,研究对于破发或破净的上市公司和行业适当限制融资活动,并要求其提出改善市值的方案。
市场人士认为,一些破发或者破净的公司,不是发行价过高,就是成长性不够。这些破发或破净的上市公司缺乏长期投资价值,继续“圈钱”不但损害投资者利益,也有碍公平竞争。该项举措有助于扶优限劣,将有效资源配置给优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