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部门推动落实首套房贷
“认房不用认贷”政策
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
● 本报记者 王舒嫄

  ● 本报记者 王舒嫄

  

  中国证券报记者8月25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目前市场环境下,自住性住房需求占据绝对主导,“认房不用认贷”是推动市场回归理性的重要政策之一。“认房不用认贷”意味着“卖一买一”改善需求首付比例将大幅降低,房贷利率也将同步降低,这对于进一步释放改善性置换需求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不过,需求释放的持续性以及在各地的效果,将呈现一定分化。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认为,“认房”“认贷”主要是银行发放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认房”是认所在城市的房子,“认贷”是认全国的房贷。全国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认房又认贷”最为严格,只要在全国有过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按照二套房来发放。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较高,不利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

  “三部门明确推动落实‘认房不用认贷’,利好两类购房群体。”王小嫱表示,一类是在常住地有一套贷款住房准备卖出房子换房的购房客群,另一类是在常住地外有过房贷记录本地无房的购房客群。政策执行后,这两类客群再次购买房屋按照首套房的房贷利率进行计算,可大幅降低购房成本。

  对市场而言,王小嫱认为,“认房不用认贷”有利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下转A02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