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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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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半年度报告的释义章节。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1.5 本报告期不存在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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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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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2.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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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5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7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上半年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安全生产保持稳定,能源保供夯实有力,资源接续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整体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发展态势。但受煤炭价格下行、原材料等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本集团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有所下降。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169,442百万元(2022年上半年:165,579百万元),同比增长2.3%;实现营业利润48,104百万元(2022年上半年:54,208百万元),同比下降11.3%;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79百万元(2022年上半年:41,162百万元,已重述),基本每股收益1.675元/股(2022年上半年:2.072元/股,已重述),同比下降19.2%。

  本集团2023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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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经营目标会受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年度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2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23年6月16日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由本公司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以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剥离业务所涉资产的期限,延长至2028年8月27日。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28日H股公告及4月29日A股公告。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启动了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持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详见本公司2023年6月25日H股公告及6月26日A股公告。

  3.3  资本开支计划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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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由于矿业权获取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本集团2023年资本开支计划未包含矿业权相关资本开支。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168.13亿元,主要用于:矿业权获取、煤矿设备购置,广东清远电厂一期、湖南岳阳电厂项目等建设,铁路设施建设及机车购置等。煤炭业务中,矿业权相关资本开支64.64亿元,其他资本开支28.55亿元。

  本集团2023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3-03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贾晋中董事因公请假,委托杨荣明董事出席并代为投票,袁国强董事因公请假,委托白重恩董事出席并代为投票。执行董事吕志韧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议案确认:

  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关联(关连)董事贾晋中、杨荣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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