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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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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将“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25.1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375.02万元(不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

  注:“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信息网络平台项目”拟变更调整,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审慎研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发生变更情况下,拟对“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延期情况

  (一)“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8,865.00万元,由公司具体实施,本项目拟通过建设DMP大数据管理平台、BW数据仓库、BI商业智能分析系统、SCRM会员管理系统、AI智能分析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模块,挖掘消费者更深层次的潜在需求,深化消费者体验、互动等粘性建设,完善会员、社交平台等的管理与运用,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指导产品开发、广告投放,进一步提高品牌竞争力。

  2、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本项目涉及的数字系统定制化程度较高,且均与前中后业务流程高度相关紧密相联,需要反复进行业务调研、需求收集、业务流程梳理、优化设计和方案讨论等以避免与业务脱节,整体工程量较大,同时公司基于行业发展变化节奏及自身业务发展特性对项目建设思路、规划、技术路线等进行了审慎论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公司分阶段稳步推进数字营运中心的搭建和应用转化,需要较长时间。公司于2020年正式启动数字化转型,通过三年时间持续推进,于2022年全面完成数字化1.0建设。公司已实现数字中台的全方位搭建,从积累数据资产到数据可视化呈现再到主动数据预警,实现了研发、采购、生产、供应、市场、销售六位一体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拉通。2023年公司开启为期三年的数字化转型2.0建设,通过推动数字化的滚动优化,进一步强化数字中台与公司上下各业务执行细节的应用和转化,从积累数据资产再到运用数据资产,助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根据当前项目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过审慎研究,拟对“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期三年至2026年7月。公司后续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本着积极、审慎的态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3、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公司对“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该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数字化建设已然成为各行各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数字化建设亦是公司全面提高运营效率、提高经营质量、促进快速发展、提高竞争优势的重要突破点。

  公司深耕美妆行业21年,体量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需要更加高效的运营以及全盘的统筹与管理来支撑业务的持续发展。同时,在流量成本日趋高涨的电商竞争环境中,精准且高效的品牌营销和用户触达是促进销售的重要手段,而加强数字化建设是实现精准营销的重要基础。

  数字化持续建设是配合公司战略落地的重要手段和抓手,既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也顺应美妆行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未来公司也会将数字化建设作为不断持续推进的重要工程。

  项目的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紧跟公司生产和销售的规模化发展,必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后盾。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a、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数字化转型,2020年发布的《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1年发布《“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指出:“以建设数字中国为总目标,以加快数字化发展为总抓手,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并明确提出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各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推进举措,用更加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引领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获取竞争优势。

  相关国家政策的颁布将为公司数字化转型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并指明发展方向。本项目通过建设公司数字化营运平台,打通内外部数据并进行融合分析,有利于公司提高自身的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实施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政策要求,顺应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契机。

  b、信息技术快速迭代发展,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基础

  我国正在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信息技术应用的新场景层出不穷,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底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公司顺利实施本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基础。

  c、公司重视数字化投入,不断壮大数字化建设团队

  公司管理层十分重视数字化系统的投入,在过去的经营生产活动中,不断引入数字化系统用于业务运营,完成数字化1.0建设,在此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形成了一支既懂业务又有技术的强有力的数字化系统支持和执行团队,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与技术支持。

  (3)项目预计收益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但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及运营效率,为公司稳健有序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大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4)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二)“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是在公司自有地块上新建一栋6层办公楼及一栋4层生产厂房,通过采购一系列智能化护肤品制造设备、彩妆生产设备、信息化设备等,并引进一批高级技术人才,建立智能化、信息化工厂,GMP十万级车间及研究所,打造公司智能化护肤及彩妆生产基地,设计产能为年产护肤产品3,382.5吨、年产彩妆产品200吨。

  2、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积极推进本募投项目的建设,目前厂区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但受多方面客观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未及预期。一方面,项目原计划自2020年3月前开始建设,但由于项目的基建施工条件未及时满足,且规划设计涉及的相关审批流程较为复杂、相关工作滞后,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建设,基建工作整体进度晚于预期;另一方面,宏观环境的影响以及原总承包商自身经营原因导致的总承包商更换,也使得建设工作出现了一定的延迟,造成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本项目,但考虑到客观环境、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等因素,经审慎考量,将“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期延至2024年12月前完成。公司后续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本着积极、审慎的态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3、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公司对“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该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可行性。

  (1)项目可行性

  a、我国化妆品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升,化妆品作为重要的消费品类,其零售额也呈现了较好的增长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到2021年中国化妆品零售总额连年增长,从2013年的1,625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4,026亿元。2021年中国化妆品零售总额相较于上年增长了18.4%,达到近十年最高。虽然2022年受外部因素影响我国化妆品零售总额出现小幅下滑,但未来随着居民消费需求的持续升级,化妆品消费市场仍然存在巨大潜力。2023年随着宏观经济逐渐修复,人民生活恢复正常化,2023年以来化妆品行业整体回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27,588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化妆品零售总额为2,071亿元,同比增长8.6%。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化妆品消费市场。未来随着我国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措施的持续深化,加之人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理念的持续升级,中国化妆品人均消费额仍然有较大提升空间,化妆品消费市场仍然存在巨大潜力。

  b、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皮肤科学研究并从事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先进的生产工艺、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品牌运营能力、覆盖线上线下多渠道的销售网络等,积累了丰富的化妆品行业经验和全面的运营能力,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具有较好的品牌优势。以上为本项目的实施与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本项目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产品规模化供应,同时也有利于保障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

  (2)项目预计收益

  近两年公司推进线上渠道转型加之线上竞争白热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产值48,513.18万元人民币,内部收益率为17.25%(税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收能力。

  (3)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项目本身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上网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3年7月3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注册资本由原401,444,780元变更为401,000,000元,股本由原401,444,780股变更为401,000,000股,详见公司2023年6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现拟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公司章程》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2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

  至2023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 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联系人:程迪   联系电话:020-6637 8685    传真:020-6637 8600

  电子邮件:securities@marubi.cn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项目本身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3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 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美容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美容类新品收入占比大且平均售价较高所致。

  (二)2023 年第二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添加剂

  2023年第二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80.22元/公斤,降幅14%,主要是多肽类、蛋白类等价格下降。

  2、 水溶保湿剂

  2023年第二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5.81元/公斤,降幅14%,主要是多元醇等价格下降。

  3、 液体油脂

  2023年第二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7.12元/公斤,降幅7%,主要是高级醇类原料价格下降。

  4、 乳化剂

  2023年第二季度乳化剂采购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

  5、表面活性剂

  2023年第二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

  6、包装物

  2023年第二季度,包装物整体采购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喷头类包装物上涨17%,软管类包装物上涨38%,纸盒类包装物下降23%,纸箱类包装物下降10%。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8 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基本达成建设目标,能够满足公司业务现阶段实际需求,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并不再对该项目进行继续投入,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4,912.58万元及利息、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全部变更调整至“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中

  ●拟对“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追加投资7,260.29万元,追加后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7,129.15万元,其中新增募集资金投资4,912.58万元(不含利息、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系由“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剩余全部募集资金转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 “公司”或“丸美股份”)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结合原有项目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文简称“募投项目”)进行变更调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相关事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4,21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00.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25.1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375.02万元(不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

  注: “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拟延期,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相关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变更用于“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对“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及“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进行变更调整。

  公司拟将“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结项并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4,912.58万元及利息、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全部变更调整追加投资至“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中。“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后续公司将统一安排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拟对“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追加投资7,260.29万元,在原项目基础上将新增建设品牌直播中心,以更好的助力公司推进线上转型战略,追加后“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7,129.15万元,资金来源于原“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原“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全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不发生变化。公司拟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广州禾美”)增资的方式以具体实施。

  (一)“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旨在以ERP管理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资源管理系统,基于生产控制、财务核算、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平台,建立ERP开发及控制中心、生产调度中心、集团财务控制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等四大管理部门,统筹公司业务接入、经销商管理、售后服务全程跟踪、服务报告、服务资源配置等信息控制能力,为公司的“生产-经销-服务”一体化提供运营支撑。项目计划投资额为7,552.89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用为6,098.9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投入金额为2,640.3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4,912.58万元(不含利息、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2、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为公司2017年筹备IPO时规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筹划时间较早。在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将“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和“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信息化相关的功能重新进行了优化与整合,节约了部分“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的建设资金。

  此外,随着近年来行业相关IT基础设施的技术进步,通过自采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搭建公司信息网络平台的方式已不再具有经济性,公司通过租赁云服务的方式支撑“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的建设,从而减少了该项目的资金投入需求。

  目前,“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基本达成建设目标,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实际需求,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并不再继续对该项目进行投入。

  (二)“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原“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禾美,拟建设统一的办公场所,优化办公环境,发挥总部集中管理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同时建设并升级新营销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品牌展示及体验中心、品牌创新中心、用户研究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六大板块,以用户为核心,以新营销思维为导向,升级营销体系,拓宽营销边界,加强用户渗透,强化电子商务能力,扩展品类和品牌矩阵,提升公司运营统筹能力和管理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构建品牌良性发展生态环境。项目计划投资额为39,868.8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为13,998.79万元。

  为助力公司更好地推进品牌建设、打造品牌矩阵、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的曝光效果和消费者触达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线上转型战略,公司拟对原“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追加投资7,260.29万元,在原项目六大板块基础上新增建设品牌直播中心,调整后的总投资额为47,129.15万元。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不发生变化。

  “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文所指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拟投入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2、募投项目调整原因

  近年来,短视频、直播等新型营销方式迅速发展,已成为推动经济内循环,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直接互动的重要营销手段。2022年,公司坚定不移推动线上转型战略,优化直播管理与运营,加强主播培训,全年抖音、快手自营直播渠道实现营收1.89亿元,同比增长4.9倍,天猫直播渗透率也实现明显提升,2023年上半年,线上平台直播的占比进一步提高。

  品牌直播中心旨在顺应近年来直播领域的市场趋势,结合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打造品牌直播基地和专业的直播运营团队,从而形成公司自有且优秀的品牌直播运营能力,赋能公司发展。公司将基于不同品牌、品类、直播渠道以及目标人群,分别策划直播方案、内容设计和制定直播计划,通过“短视频+直播”“私域流量激活”等多元方式提升流量导入和直播热度、促进直播转化率的提升。

  本次项目调整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延伸制定的,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扩展和升级。项目调整后,“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主要包含新营销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品牌展示及体验中心、品牌创新中心、用户研究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品牌直播中心七大部分。公司将通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用户的深刻洞察和理解,持续推出更受消费者欢迎的优质产品,迎合新兴营销环境,推进营销和渠道的升级与创新,拓展和巩固营销网络,加大品牌宣传有效投入、精准触达用户群体,从而增强产品竞争力、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各中心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建设,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辅助需求,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3、募投项目调整后的投资计划及进度安排

  “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总投资为47,129.15万元,较调整前项目方案相比投资规模增加7,260.29万元,主要系新增了品牌直播中心相关的办公场所、设备及人员投资所致。

  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

  其中,项目办公场所增加投资5,195.08万元,总投资为33,521.56万元。本次调整项目后,办公场所面积较前次有所增加,原方案地上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本次考虑到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以及新增品牌直播中心带来的办公面积增加需求,项目办公场所的地上建筑面积在原有方案基础上新增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新增1,000平方米。

  除建筑面积增加外,由于调整前项目规划时办公场所尚处于规划阶段,部分预估工程费用与实际建设资金需求存在一定差异。此次方案变更时,项目办工场所的建设、装修单价,以及配套工程及其他费用均结合实际施工情况进行了一定调整,与工程建设的实际支出情况更为匹配。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原“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37,555.96万元、原“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全部募集资金4,912.58万元,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总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

  根据《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建设的计划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发展状况慎重决策的,项目的实施从公司管理、市场需求等多方面都是可行的,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是必要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方案切实可行。

  4、募投项目调整后的具体实施

  鉴于公司之子公司广州禾美是“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也是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主体,公司拟对广州禾美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该募投项目调整部分的实施,其中3,000万元计入广州禾美注册资本,3,000万元计入广州禾美资本公积,本次增资资金拟使用原“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禾美注册资本由原11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14,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增资方式是:公司先向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上海菲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菲加”)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3,000万元计入上海菲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计入上海菲加资本公积;一级全资子公司上海菲加获得该笔增资款后向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广州禾美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万元计入广州禾美资本公积,即公司通过间接增资方式向二级子公司广州禾美增资6,000万元以具体实施该募投项目调整部分。

  公司将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5、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升级营销管理体系,提升品牌市场影响力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增长迅速。伴随互联网与化妆品行业深度融合、流量媒介迭代加快、群众的消费习惯改变等因素的出现,化妆品行业营销渠道正在处于深刻变革之中。化妆品营销渠道已从传统的日化专营店、百货专柜、商超等线下销售渠道为主转变为线上电商营销为主,近年来则向以抖音、快手、小红书为代表的新媒体内容营销渠道方向发展,直播业态也日趋盛行,为化妆品品牌和新渠道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公司拟通过本次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项目的建设,建设总部大楼,设立新营销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品牌展示及体验中心、品牌创新中心、用户研究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品牌直播中心七大板块。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统一、升级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强一体化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同时也将有利于公司完善“以用户为核心”的新型营销渠道生态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对消费者的服务能力和对市场的拓展能力,更好的宣传公司品牌价值理念,持续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2)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应对市场需求和行业竞争

  早期我国消费者在化妆品领域的消费理念主要趋向于品牌导向,国际大牌和头部国货品牌受到消费者的广泛青睐。随着互联网营销渠道的逐渐普及,部分消费者开始基于皮肤护理功效和产品成分表等信息对各类化妆品进行甄别,使得部分新锐本土品牌依靠特有的产品配方、工艺和功效逐步打开市场。我国化妆品行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经营主体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品牌、销售渠道和产品质量的综合竞争已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趋势。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皮肤科学和生物科学研究并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的抗衰理念和“重组胶原蛋白”等核心成分获得了较好的市场认可度。近年来随着国内化妆品消费观念的逐步成熟,国产品牌崛起的趋势明显,2022年,本土品牌化妆品的市场渗透率已由2012年的15.9%增长至了23.9%。本土化妆品牌多以产品的快速迭代、核心功效成分或爆款产品抢占市场份额,这也使得我国化妆品市场的产品细分程度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也日益激烈。化妆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销售表现与销售渠道以及市场推广的形式和内容存在较高的关联度,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有必要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营销体系,提升市场推广能力,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抓住直播营销渠道的机遇,提升盈利能力

  随着社交媒体平台的持续兴起,“直播带货”的营销方式成为各大消费品类进行品牌宣传和产品推广的重要途径。在直播营销模式兴起的初期,各大品牌主要通过聘请专业的KOL、达人等专业主播进行合作带货。但随着业内品牌、主播数量的指数级增长,出现了头部主播渠道利润降低、中腰部主播带货效果良莠不齐的情况,且依靠外部主播较难实现品牌忠诚度的沉淀。因此,近年来品牌自营直播的风潮逐渐兴起。目前,公司正持续推进自身直播管理、运营的优化。公司持续加强了主播培训和直播策略的制定,自营直播渠道实现了较好的营收表现。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民直播、万物皆可直播”的网络互动时代,短视频营销、直播带货场景吸引了大量用户和消费者。2022年,美妆产品位列直播电商平台用户购物类偏好的第一梯队,在抖音电商经营大类GMV增速趋势中,美妆护肤产品稳居抖音类目第二,且2022年实现了66%的增长速度。直播渠道为化妆品企业带来了可观的市场机遇。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自营直播的体系建设,从直播场地、基础设施、直播环境、专业团队等方面全面建设专业的品牌直播中心,从而更好的搭建自身的私域品牌流量,提升终端消费者的触达效率,强化品牌的心智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6、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为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布了多个政策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第十二章“畅通国内大循环”中明确提出,要“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率先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持续密集发布,进一步为行业各环节的规范化经营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同时,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100亿元的领军企业各3-5家、超过50亿元的本土企业10家以上,拥有10个以上知名民族品牌,本土自主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占全国50%以上,打造国内乃至全球最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群”。树立国产优质品牌榜样,打破海外品牌垄断壁垒,对于我国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为化妆品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也为本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实施基础。

  (2)公司多年的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经验支撑本项目的实施

  公司凭借多年累积的行业经验和全面的服务能力,在行业内逐渐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具有较好的品牌优势。公司旗下品牌“丸美”、“春纪”和“恋火”,主要覆盖肌肤抗衰老、功效性护肤、彩妆领域,可满足不同年龄、消费层次、消费偏好的需求。公司以卓越的眼部护理闻名业界,曾连续多年蝉联美国《Women’s Wear Daily》全球100大美容品企业。2022年公司通过明星代言人实现130城、60万点位、百亿曝光,围绕眼霜强化抗衰理念,并以“重组胶原蛋白”双专利、超温和及强功效,入选抖音X巨量引擎X 时尚芭莎之“了不起的中国成分”TOP 1。

  公司目前采用线下经销、线上直营为主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线下日化专营店、百货商场专柜、美容院,及线上平台电商(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内容电商(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等多种渠道的销售网络。公司通过构建线上线下不同销售场景和不同人群的用户画像,推进分渠道、分产品的营销策略,保障了多渠道多平台协同均衡发展。2022年,公司坚定推进线上转型战略,优化直播管理与运营,加强主播培训,全年抖音快手自营直播渠道实现营收1.89亿元,同比增长4.9倍,天猫直播渗透率也实现明显提升。

  整体而言,公司已具备较强的品牌建设和全渠道营销运营经验,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持续加强品牌运营,公司丰富的市场经验能够为本项目提供较好的支持。

  (3)公司持续的科研投入和研发能力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保障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皮肤科学研究并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在皮肤科学领域持续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资源,并获取了积极的成果。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近5300万元,较上年增加4.83%。公司的专业领域及研究成果涵盖了植物提取、生物发酵、基因工程、基于生物技术的活性原料制备工艺和配方基质运用技术、植本现代制剂技术、新型配方工艺技术、先进制造工艺技术等多个领域。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41项,其中发明专利161项(含国际专利31项),3项发明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项专利获得广东省专利奖。公司相继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总计近30篇学术论文,其中8篇SCI国际期刊论文;累计主导及参与标准起草39项,其中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2项,团体标准29项。

  与此同时,公司致力于自主研发与外部合作相结合的研究模式,公司自有研发人员近10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8.77%,研发团队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在皮肤科学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的技术积累,对未来技术发展趋势也有着良好的把握能力。在建设自身研发团队的同时,公司不断搜集、评估和融合外部学研机构可应用于研发和产品的先进技术资源,建立“学、研、医、检”机构库、技术库、专家库,形成多主体多领域多维度联动的开发创新平台。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33所国内外高校、知名三甲医院、科研院所等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在基础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方面的技术沉淀和持续的科研投入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7、调整后募投项目存在的风险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产业的升级转型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重大影响。但是,本次募投项目在建设进度、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同时,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的变化、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项目预期等产生影响。

  (2)募投项目的业务经营风险

  化妆品产品销售渠道和品牌推广渠道正在发生重大变革,新的渠道结构和发展趋势对公司现有的渠道提出挑战。为适应新渠道结构变化,公司一方面要巩固现有的渠道优势,另一方面也要探索和挖掘新兴渠道,持续创新与融合,促使各渠道协同发展。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或公司的核心人才流失严重,渠道进阶无法有效推进,公司的募投项目将面临经营风险。

  (3)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化妆品主要销售对象是国内消费者。而中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很大程度上将影响终端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以及购买意愿。当前外部政治经济环境不利因素交织,倘若国际局势的不稳定性加剧、中国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经济增长放缓或停滞,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规模可能出现下降,消费者对化妆品产品的消费能力将可能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风险

  随着更多国外品牌进入国内市场以及国内众多品牌企业实力的日益增强,化妆品品牌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需要保持并不断提升在眼部护理及抗衰老领域的竞争优势,以用户为核心,充分把握高端化、细分化消费趋势,持续强化产品创新、品牌建设、营销策略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降低市场竞争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重大不利影响。

  (5)品牌形象维护风险

  品牌形象是公司实现产品销售的重要因素。若一旦发现影响公司品牌形象的事件,公司将及时提出商标异议或侵权诉讼,以保护公司的品牌和商标免受不利影响。但公司不能确保完全杜绝市场上仿冒公司品牌进行非法生产销售及其他侵犯公司品牌形象的事件发生。公司存在品牌形象被盗用或被侵权的风险。为维护品牌形象,公司每年均在广告宣传方面投入较大资源。若公司在未来无法保证品牌宣传的持续投入,或广告投放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则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维护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8、调整后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销售业务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提升公司市场营销能力,有力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其效益体现在公司通过销售收入实现的经济效益中。

  9、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备案、土地、建设等报批事项

  本项目拟在公司自有土地上实施,无须新征土地。项目已取得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103-440105-04-01-152625),已完成项目土地建工等相关审批程序。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进行上述变更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并根据实际日常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做出的,是基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的审慎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发挥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事项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孙云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云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孙云起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孙云起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董事会对孙云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玉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如王玉莹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董事会同意选举王玉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出生,研究生。曾就职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雅诗兰黛(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加入丸美股份,历任公司社交媒体部内容营销总监、恋火事业部市场总监、部长,现任恋火事业部总经理。王玉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玉莹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丸美总部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由原计划约人民币 12 亿元变更为现计划约人民币 14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或预估,项目运作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2、 本次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项目实施和实际达成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以及有可能因为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设备供应等发生不利变化所带来的一定风险,对此公司将审慎决策,持续关注对其的投资管理行为,加强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

  3、 本次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或因项目投资额大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后续具体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 2020 年8 月14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的议案》、《关于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公司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意向书》,拟在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AH040135地块投资建设“丸美总部”,计划项目总投资额约 12 亿元人民币,并向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9 亿元人民币以实施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4日和 2020 年 8月 1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公司总部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2020年9月,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AH040135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71,606万元竞得上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 2020 年 10 月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的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 月29 日和 2020年 10 月 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由于项目前期规划与部分预估工程费用与实际建设资金需求存在一定差异,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环境、实际费用投入情况和后续建设需求,公司拟增加对丸美总部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金额,由原约 12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约 14 亿元人民币。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42,468.53万元,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完成。募集资金的投资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追加的对外投资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公司积极拥抱线上发展趋势,推进线上零售转型,线上渠道覆盖及自营占比均有较大提升。丸美总部大厦将来会成为公司战略据点,成为公司发挥总部集群效益,制定发展战略、指挥调度的“大脑”,并充分发挥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项目中的新营销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品牌展示及体验中心、品牌创新中心、用户研究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品牌直播中心的七大功能。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有力保障,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变更是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环境和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更好的推进“丸美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 风险提示

  1、 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或预估,项目运作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2、 本次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项目实施和实际达成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以及有可能因为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设备供应等发生不利变化所带来的一定风险,对此公司将审慎决策,持续关注对其的投资管理行为,加强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

  3、 本次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或因项目投资额大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后续具体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

  4、 本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或“公司”)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4元,共募集资金84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138,021.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0,001,978.42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余额

  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2,000.00元与上文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1,978.42的差异21.58元系转账过程中的尾差所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46,251,792.98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76,053,962.64元,减除现金管理专户余额3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199,804,169.6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99,804,169.66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3.20亿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大额存单存续期内可灵活转让。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本决议有效期内,该40,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3年8 月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丸美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上网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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