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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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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15                      公司简称:交建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俞红华、赵惠芳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胡先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屈晓蕾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5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9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1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48.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211.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0,437.3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67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63.2万元;(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4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490.5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72.4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9.21万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924,235股,每股发行价为7.2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64.9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43.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5,921.3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3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48.8万元;(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54万元;(3)支付发行费用47.9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4,526.1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395.1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24.31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1,619.49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连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城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0月15日,本公司连同国元证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南七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七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工商银行城建支行、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北城支行和中信银行南七支行分别开设了账号为1302011729200078828、9550880057147900780、188754276423和811230101180054822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0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国元证券对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的变更,公司与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及用途未发生变化。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6月,本公司连同华安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界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城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渤海银行合肥分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建设银行界首支行、工商银行城建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分别开设了账号为3401040160001016238、2010789704000198、58080078801800000859、520501603531000234、34050171190800002449、1302011729200188247和55190001601050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490.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4,526.1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购置设备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合理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此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购置设备详细情况如下:

  ■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已投入完成,达到项目预期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合理地控制了相关机械设备购置成本。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后,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19.21万元(为剩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9.21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4、审批程序及相关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投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免于履行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1-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

  附表1-2: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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