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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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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8月25日起,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分设A类、C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1604】,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9275】。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5、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6、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如下:

  (1)直销机构

  1)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天水巷2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层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1920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95345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层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1920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1955

  网址:www.stocke.com.cn

  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热线: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windmoney.cn

  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陈孜明

  客服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杨樾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朴美玲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杨雪松

  客户服务热线: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8)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C栋标准厂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学术交流中心16楼

  法定代表人:李陆军

  联系人:许木根

  客户服务热线:4008391818

  网址:www.hyzhfund.com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热线: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段颖

  客户服务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联系人:靳倩

  客户服务热线:95788

  公司网址:https://www.tencentwm.com/

  1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张华阳

  客户服务热线:95118 /400-098-8511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董一锋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4)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何源

  客户服务热线: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5)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刘潇蔓

  客户服务热线:4000300059

  公司网址:www.eastmoney.com

  1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8)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西塔1902/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户服务热线:400-803-2733

  网址:www.ajwm.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由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3位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4位。

  三、更新基金合同订立的法规依据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及实施日期。

  四、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和监管机构设置变化更新相关表述。

  五、全文删除:“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六、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七、重要提示

  1、本基金本次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经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修改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3年8月25日起生效。本次修改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于2023年8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345)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附件: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

  ■

  二、《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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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追加申购及赎回最低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25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笔申购、追加申购及赎回最低数额限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调整方案

  自2023年8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设单笔最低金额。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自2023年8月25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345)咨询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8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可办理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平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如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其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须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届满后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率为0.5%;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率为0。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天水巷2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2036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95345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2036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及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变更或增减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的每个开放日(T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T+2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该开放日(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345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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