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3日、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星炎、孙正暘、孙正晗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自2023年8月21日至8月24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39.96%,高于同期同行业平均涨幅水平。

  ●公司目前无数据要素业务。

  ●重大事项情况: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业务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3日、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自2023年8月21日至8月24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39.96%,高于同期同行业平均涨幅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业务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3年上半年具体生产经营情况详见公司拟定于2023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星炎、孙正暘、孙正晗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市场对公司较为关注,部分投资者将公司归类为数据要素概念股。公司主营业务为智慧运维产品及实施运营服务、传统第三方运维服务与工程、传统软件产品及开发、原厂软硬件及服务销售。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主营业务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无数据要素业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3日、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自2023年8月21日至8月24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39.96%,高于同期同行业平均涨幅水平。截至2023年8月24日收盘,公司股票换手率为16.94%,连续3个交易日内平均换手率为7.41%,高于公司此前20个交易日(2023年7月27日至8月23日)的平均换手率2.90%的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服务”的数据,截至2023年8月23日,公司市盈率为67.09,行业市盈率为45.22;公司市净率为3.86,行业市净率为2.98,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近期市场对公司较为关注,部分投资者将公司归类为数据要素概念股。公司主营业务为智慧运维产品及实施运营服务、传统第三方运维服务与工程、传统软件产品及开发、原厂软硬件及服务销售。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主营业务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无数据要素业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