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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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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64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16号解释规定了关于企业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该项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16号解释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再融资工作进展

  2022年9月,公司启动再融资工作,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79,378,108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再融资事项”)。该事项先后通过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及10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为顺应主板注册制改革,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3月2日收到深交所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相关报告。

  2023年4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并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公司官网及邮箱变更情况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进一步反映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官方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并对公司网站域名及邮箱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网址为www.cge.cn,变更后的邮箱为cgeir@cge.cn,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网站域名和电子邮箱暨启用新版官方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3.收并购获取甘肃金塔7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

  公司于4月4日公司与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塔可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及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书》,通过收并购形式成功获取甘肃金塔7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股权转让价格为1202.33万元人民币。

  4.对外投资设立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储能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设立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500万元人民币,主要负责青海液态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5.对外投资设立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后续项目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投资设立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公司新疆区域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6.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7家合资公司

  为积极获取新能源项目,提升公司资源储备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阜康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鄯善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乌尔禾区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新疆区域新能源资源获取及后续投资开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62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冯科先生、董事蔡红君先生、董事张坤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在北京贵都大酒店二层会议室现场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粘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具体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注册金额不超过50亿元(最终注册发行金额以证监会批复为准),在获准发行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发行前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明确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和具体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债券期限

  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期),各期债券的具体期限和发行时点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款进度安排。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公司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用途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可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用于约定的投资项目且使用完毕后有节余的,可将节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债务。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8)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0)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市场条件,在本次发行方案范围内全权办理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2)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5)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偿债保障措施及限制股息分配措施;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3:00在北京贵都大酒店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街道大街217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63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由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3日在北京贵都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晓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具体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注册金额不超过50亿元(最终注册发行金额以证监会批复为准),在获准发行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发行前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明确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和具体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债券期限

  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期),各期债券的具体期限和发行时点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款进度安排。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公司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用途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可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用于约定的投资项目且使用完毕后有节余的,可将节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债务。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8)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0)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65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终注册发行金额以证监会批复为准),在获准发行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发行前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明确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和具体资金用途。

  (二)债券期限

  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期),各期债券的具体期限和发行时点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款进度安排。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六)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公司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用途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可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用于约定的投资项目且使用完毕后有节余的,可将节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债务。

  (八)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市场条件,在本次发行方案范围内全权办理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2.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5.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偿债保障措施及限制股息分配措施。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6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5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贵都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地址: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2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为非关联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其中议案2涉及的事项,需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二)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股东大会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3年9月8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

  联系电话:(010)85727720

  公司传真:(010)85727714

  电子邮箱:cgeir@cg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其他报告文件

  4.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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